聯結車右轉,自行車被輾,騎士不治

A咖錦衣衛 wrote:
我強烈建議大車右轉時,一定要持續短按喇叭提醒想趕死的人

目前15噸以上貨車
均已經安裝蜂鳴器
左右轉時蜂鳴器都會發出警告聲音
超商物流貨車是裝語音提醒
不建議大貨車轉彎按喇叭
因為汽笛喇叭的噪音分貝值真的太高
不過一樓影片的卡車看起來沒有打方向燈
只要沒打方向燈
蜂鳴器就不會叫了
曉得 wrote:
目前15噸以上貨車均...(恕刪)

那麼聯結車跟砂石車不用裝?
要是有裝的話聲音那麼大應該有提醒效果

另外說個實在話,吵死人總比壓死人好
就按個2秒3秒吵不死人,但可以少死很多人命
A咖錦衣衛 wrote:
那麼聯結車跟砂石車不用裝?
要是有裝的話聲音那麼大應該有提醒效果

A大你不知道的事情
不要以為政府沒做
感覺只有你會想到耶
真棒棒

資料來源:交通部新聞稿
交通部研究更臻提醒效果的大型車輛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安裝規定
  現行大型車輛依規定應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透過國際間相同使用的間歇式聲響可跨語言隔閡,以提醒用路人注意車輛行車動態。近期外界反映大型車輛可否安裝語音式的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議題相關意見,交通部會在可提醒用路人注意、符合噪音管制規定下,會同車輛專業機構及公路總局參考國際規範邀集相關車輛、客貨運業者公會進一步研究。
  路口附近本為交通繁忙且極易發生車禍事之區域,大型車輛使用蜂鳴器,用以提醒其他駕駛人及行人注意其轉彎及倒車之動態,對於提升行車安全、降低事故率顯有助益,因此國內要求大型車輛(M3類大客車、N3類大貨車、O3、O4類拖車)應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聲響應為間歇式,間歇頻率同方向燈。110年間有再調整降低音量上限值且允許設置暫停功能,駕駛人可於不妨礙行車安全之情況下,依照其行駛時間及路線自行判斷是否暫時關閉轉彎警報裝置,以降低對民眾之影響。
  針對在國際通用間歇式警告聲響之外,語音式的廣播警示它的有效性,及在各種都市可能背景噪音下,如何保持語音警示明確清楚等課題,交通部會參考社會外界意見,會同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及公路總局邀集相關車輛、客貨運業者公會進一步研究。

聯絡人:路政司趙晉緯專門委員
電話:02-234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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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根植法律網
十一、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安裝規定 1.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 1.1 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式大貨車及傾卸式半拖車等車輛,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應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轉彎警報裝置燈具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檢測標準之規定;轉彎及倒車警報聲響,可共用同一蜂鳴器或分別裝設,惟該裝置之警示功能要求應符合下列檢測標準之規定。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M3、N3、O3及O4類車輛應裝設符合本項規定之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若M2、N2類車輛裝設有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亦應符合本項規定。 2. 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安裝規定之適用型式及其範圍認定原則: 2.1 車種代號相同。 2.2 軸組型態相同。 2.3 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2.4 底盤車軸組型態相同。 2.5 底盤車廠牌相同。 2.6 底盤車製造廠宣告之底盤車型式系列相同。 3. 檢測標準: 3.1 轉彎警報裝置燈具安裝位置: 3.1.1 O3、O4類車輛及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式半拖車應於輔助腳架後緣後方與貨廂外框中心點前方之範圍內,於貨廂左右二側之貨廂外框下緣,安裝轉彎警報裝置燈具,其燈具外緣至貨廂外緣不得超過五公分。 3.1.2 除 3.1.1以外之車輛,應於前輪中心點與軸距中心點間之適當位置,於車廂左右二側之車廂外框下緣,安裝轉彎警報裝置燈具,其燈具外緣至車廂外緣不得超過五公分。 3.2 轉彎警報裝置警示功能要求: 3.2.1 聲響音量及頻率:燈具安裝位置之外側距離一.五公尺,距地高度一公尺處,其聲響音量必須介於七十五分貝A至九十五分貝A;聲響應為間歇式,間歇頻率同方向燈。 3.2.2 燈色:轉彎警報裝置燈色應與車輛之方向燈一致。 3.2.3 車輛左右轉彎時,轉彎警報裝置應與方向燈聯動(含燈光與聲響警示)。 3.3 倒車警報裝置警示功能要求: 3.3.1 聲響音量及頻率:車寬中心線方向,車尾最末端之後側距離一.五公尺,距地高度一公尺處,其聲響音量必須介於七十五分貝A至九十五分貝A;聲響應為間歇式,間歇頻率同方向燈。 3.3.2 與變速裝置聯動,亦即排檔桿置於「倒檔」位置時應作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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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實施超過二十年以上的政策
A大在路上都沒發現
到底有沒有在關心交通環境啊???
曉得 wrote:
A大在路上都沒發現
到底有沒有在關心交通環境啊???

因為有的車會警示叫,有的車不會警示叫,你看文中寫可以允許駕駛人暫時關閉,不就因為這樣造成人命損失?根本就不應該可以關掉才對,應該最多只能音量做日夜切換選擇較好,一定要警示

台北市砂石車出現機率很少,他們路線跟時間都受管制,警察抓很緊的
A咖錦衣衛 wrote:
因為有的車會警示叫,有的車不會警示叫,你看文中寫可以允許駕駛人暫時關閉,不就因為這樣造成人命損失?根本就不應該可以關掉才對,應該最多只能音量做日夜切換選擇較好,一定要警示

請A大在路上找一找有沒有發現蜂鳴器關掉的卡車?
我目前遇到的都是蜂鳴器正常運作的卡車
所以才會用記憶中的印象回文
在路上幾乎沒有遇過關掉蜂鳴器的卡車
日夜切換更糟糕
因為夜間視線不良
更應該維持警示音量
曉得 wrote:
請A大在路上找一找有...(恕刪)

如果以後有遇見我一定行車紀錄器檢舉他沒警示聲
至於我說的日夜切是音量大小差異,當夜間行駛在住宅區時可以不用像白天那麼大聲,但是一樣要有足夠聲音
當大學長吃素的阿...
hjfrank wrote:
我覺得,
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多透過各種管道宣導,
不然,
那些長者永遠不曉得要注意這些細節或盲點,
在路上始終是拿命在賭。


本魯認為被違規魔人撞到齁,應該是肇責比較低或無責的那方,要抓來每個月吃一鞭,總共12鞭,這樣以後就會閃躲飄惹,吱吱。至於違規魔人身兼交通教育的重責大任,就放在路上抓交替,吱吱吱。
這四卷應該不輕喔 直接變2D 怕豹
如果自行車是下來用牽的過人行穿越道

那肇責將會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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