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啥好哀哀叫的~?人工查驗是查驗你當下有沒有違規的事實,難道每一張罰單都要像追凶案一樣把沿途的攝影機都調出來一秒一秒看嗎?不可能嘛~你去罵查驗的人毫無意義!機制上,他就是查驗你有違規事實,而你有不可抗拒原因就申訴,這也是機制的一環,如此而已~
azo2ka wrote:為禮讓救護車便跨越停止線往前開到路口處避讓假設該路口有科技執法而被開單,舉證要靠自己的行車紀錄器?? 我遇到救護車需要禮讓,就會讓,目前還沒出過問題。我沒有行車記錄器,真的要我舉證,我也沒辦法。我的想法是,要罰就罰,但是我不會乖乖繳發罰款。真的要打官司,原告(開單的人)應該要釐清當時的情形...註:我這裡的打官司,是指提出申訴。
01newbie wrote:真的要打官司,原告(開單的人)應該要釐清當時的情形... 你這又錯了~人家開你罰單,你不繳,有一個單位叫:行政執行署到時人家對你執行相關扣薪、扣錢、扣保單,並不是原告來執行的所以,不會有什麼原告要跟你打官司這件事只有你被扣薪、扣錢、扣保單或房屋拍賣後,你要自己去打行政訴訟官司所以,還是看一下上面人家教的:罰單申訴真的一點不難~有幾年,我是拿到罰單必申訴~雖然都沒成功,但又不會加錢--------那幾年是有另一段故事的,說來話長就不提了
我能想到的情況就是...通常檢舉人分成兩種...一種是業餘義工...純粹是為了舒心沒錢拿的那種...一種是職業人員...檢舉成案越多獎金分紅也越高~科技執法肯定是專業人員在負責操作...有鑒於即便是誤判也不用被罰錢...當然是違規從寬認定...反正只要被害人懶得申訴...或者沒有證據申述...專業人員在冷氣房鍵盤跟滑鼠按個幾下就有獎金...比跑外賣還好賺得多...何樂而不為呢?!!
2026-07-23 17:35 聯合報/ 記者 陳敬丰/台中即時報導台中市政府創全國之先,在33處路口導入AI聲音辨識技術,讓路口紅綠燈聽出救護車的警鳴聲,判斷來車方向,搭配智慧動態號誌與緊急車輛優先號誌,救護車通過前路口號誌就轉為綠燈,今天啟用,預估救護車通過時,路口綠燈率將提高到90%以上。不用羨慕歐美, 台中已經開始導入AI辨識救護車, 自動將通過前路口號誌轉為綠燈, 若成效良好, 看政府要不要在都會區全面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