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拼圖 wrote:先不說駕駛還是行人的問題這路口設計跟狗屎一樣出事只是早晚的事至於專用時相?我是覺得時相、路口設計都是問題 路口本來就設計很爛,斑馬線應該退縮,而不是擺在路口最危險的位置讓公車即早轉向,內輪差與死角也會跟著消失,怎樣都不會壓到行人也不用在要轉向時一直做指差確認再搭配行人專用時相就會變的很安全。
文前,祈求當事遊客人命平安。從網上的監視器影片,應該很多人都看得出來,公車是沒有「停止在開」的確認動作的。另外,從行人方面來看,新加坡的汽車行車方向是靠左行駛,所以行人穿越馬路時,習慣會先看右邊有沒有來車。這個習慣動作與台灣過馬路時先看左邊有沒有來車,是左右相反的。加上新加坡女遊客的前方又有朋友已經走過斑馬線穿越道,如果快跑加上習慣往右看的動作,危險就發生了。=================================================另外,個人經驗,在新加坡過馬路,行人權的確比較大(不違規闖燈及穿越的前提)。在新加坡汽車川流的馬路,我在斑馬線按燈準備過斑馬線,行人綠燈就是行人穿越,汽車會停就是會停。不能說沒有例外的風險,但是相對機率小很多。這事件在台灣發生,加上過馬路本就應該多次左、右看確認,安全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