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佔內線?前方明明有車!三鏡頭+原始時速公開,這樣切入你能接受嗎?

這種鑽狗洞的三寶很多啦⋯⋯逼車很難成立。這種只能讓他們自己路上撞護欄撞大車踢鐵板⋯時間問題
原來樓主都把網友當免洗筷
我也來護貝一下

原子ATOM wrote:
如果這台車貼近的是你的車尾,接著切到你的車頭前,你會覺得危險嗎?

我公開行車影片後,有人沒有討論後車的動作,反而先認定是我「開太慢、佔用內線」。

所以這次,我把前方、後方、右側三個鏡頭,以及原始時速一起放出來。請大家先看完整過程,再下結論。

兩支影片都放在這裡,歡迎對照觀看:

▶ 三鏡頭+原始時速+法條對照



▶ 另一支相關影片



【先看我的前方,不要只看我的車在哪個車道】

當時我的前方原本有車。前車往右移動時,我的車速如何變化,影片都有保留原始讀值,請大家直接對照。

我想請認為我故意擋路的人回答:你有沒有把前方車流一起看進去?

【再看後方白車,整段動作是否合理】

請對照白車從後方接近、從右側超前、切到我車頭前方,之後再往外側車道及安坑出口方向移動的過程。

這一連串動作,究竟是正常變換車道,還是有逼迫的疑慮?車距是否安全?留下多少反應空間?

這些才是我希望被具體檢驗的問題。

【我為什麼把資料公開?】

這個案件經過臺北地檢署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我也曾向總統府、監察院陳情,並收到內政部及國道公路警察局的相關回覆。

內政部回函認為,影片中沒有意圖逼迫我的情形,並以我的車輛平穩行駛、沒有明顯減速等情況說明。

但我的疑問是:沒有明顯減速,就足以排除切入造成的危險嗎?有沒有把切入前後的車距、相對速度、反應時間,以及連續變換車道的過程具體說清楚?

我把影片與資料公開,就是希望這些問題能被正面回答,讓大家檢視回覆的理由是否充分。

我接受依畫面與法條提出的批評。認為我有問題,請指出具體時間點、車速及動作;但也請同樣檢視後車的行為。

如果車上坐的是你或你的家人,你能接受這樣的距離與切入方式嗎?

請看完影片,再來評評理。也歡迎分享,讓更多人一起討論國道行車安全。
原子ATOM wrote:
請看完影片,再來評評理


看完影片了,
你要超車, 也超太久了, 要超車就直接踩到110

除非你開了一台爛車開不快,
你擋路擋太久, 比較無理
現況問題在於台灣法條本質沒搞清楚,想學國外但都學一半
高速公路管理 第8條第三款後半段: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改成真正的 Keep Right Except to Pass(除超車外都要靠右行駛) 制度。
也就是:
超車 → 進內線 → 完成超車 → 安全時回中線。
這樣「後車130到底有沒有資格要求110的車讓」這個爭議反而幾乎消失——前車不需要替後車判斷是否超速;自己完成超車,就回到右側。
占用車道、後車超速、沒保持安全距離,雖有因果關係,但法條開罰一碼歸一碼 (前車不是執法單位,管好自己的部分,不要去牽拖混淆)

歐洲很多國家把「靠右」本身當成車道使用義務;台灣則另外允許小型車以最高速限持續使用內側車道。

樓主這種內車道占用開法,真到有機會到國外開上高速公路,超車道前面空空的不加速又不讓道真的會一直被後車閃燈!!!


doremicheng
歐洲是右側要有足夠的空間, 你才能切出去, 不然保證會被右後車叭死, 01是要求方向燈打了就要切出去, 管他右側有沒有車, 後車比你快就要讓, 01也是學一半 [真心不騙]
占用內線+1無誤 對方這樣切我覺得不行,但這樣龜又要關人家門,我覺得你每天都會遇到人家這樣切

說說我的結論:

我可以接受抱怨三寶,但不能接受占用內線關門討拍,遇到三寶可以檢舉,但這個時代更討人厭的是占用內線的烏龜(速限1000我沒有GPS110以上都不好意思進內線超車。)
龜...還要網友認證?? 這心態的??
真龜啊....就是龜 +100
原子ATOM wrote:
說我佔內線?前方明明有車!三鏡頭+原始時速公開,這樣切入你能接受嗎?


限速110

你開100上下

不能接受

就開快一點

他就切不成了

breeze01
本路段最高速90 。
鐵牛CEO
噗疵 原來是超速仔 那敢快去自首 順便檢舉他[^++^]
原子ATOM wrote:
如果這台車貼近的是你...(恕刪)


危險駕駛的認定是很嚴謹的

這種的就是不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間隔) 罰3000的是一定成立的

送就是送這種小條的, 3 千元讓對方為當天的爽快買個單就好了
怎麼看都是你的問題
不要再凹了
1. 樓主別再當內線烏龜了,阻礙交通
2. 不算連續逼車,只能檢舉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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