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5956 wrote:
不知道內線是超車道嘛...(恕刪)

果然一堆人贊成...我就在想奇怪了這不是常識嗎?!
不然高速公路一堆警告牌一堆布條不就都在掛好看的~
自己沒去注意還怪沒宣導,一副講的理直氣壯的
我每天自己開車上高速公路到現在也還不到一年就知道這個規定也會去注意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且不得佔用"
詳細請點 這裡(高速公路局安全駕駛手冊第30-31頁)
9x公里被開可能有人會不爽~因為有些車廠的表確實是有誤差的(包括我的)
8x公里佔用內側被開在跟人家吵什麼吵~
從開始開車以後就覺得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我們自己積非成是
(ex.搶黃燈、佔用高速公路內側)
錯了就是錯了~並不會爭了就比較有理

PS.不好意思口氣可能稍差點..剛看到年代那則新聞一整個不爽,
只訪問被開單的人沒訪問開單單位實在有失偏頗
longyeekimo wrote:
我自首....昨天,...(恕刪)

幹得好 不過如果有家人在車上 還是沈住氣平安回家最好
跑馬弟他媽
beetlebeetle wrote:
但是真的是駕駛的錯嗎?也許有部分真的是駕駛開太慢了,但我想絕大部份都是被汽車製造廠陷害的

本來就是駕駛的錯,不管車是國產車,日本車,歐洲車,還是戰車,"一直霸佔內車道就不對了"
除非是文盲,高速公路上,沒多遠就會有個黃色牌子寫著"內車道為超車道" (詳細寫法我忘了) 那些駕駛上路都不帶眼睛開車嗎? 那我建議乾脆不要上路好了,以免危害大家.

beetlebeetle wrote:
但是真的是駕駛的錯嗎?也許有部分真的是駕駛開太慢了,但我想絕大部份都是被汽車製造廠陷害的


關於誤差(快樂表),
如果內側車道規定最高時速是 100,
駕駛人只要維持車速 110 (+10)左右就沒問題了。
個人覺得會有爭議,因為表有誤差。
而且今天都遇到開110左右都龜在內車道這樣算龜速嗎?,按喇叭也不理,心情好就超他車,心情不好就超到他前面採煞車

今天在國一還遇到在內車道停下來打方向燈要下國8交流道的,會不會太誇張阿!?這種腦殘的駕駛還在路上開車

我覺得應該先從考照制度改善吧,駕照太好拿才是今天交通亂的主因。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y-che wrote:
個人覺得會有爭議,因為表有誤差。
而且今天都遇到開110左右都龜在內車道這樣算龜速嗎?.....(恕刪)


不如問一下高公局或國道警察吧。

(我改天會問)
hjfrank wrote:
不如問一下高公局或國...(恕刪)

標準就是...警察的測速槍,要保險一點不被開單,就是超完車後快點閃離超車道吧
只能說他活該
假如開在外車道
我覺得無所謂
但是開在內車道又龜速
真的可以套用某個立委說的"忝不知恥"
還可以大辣辣的叫記者
叫他駕照重考好了
時速僅八十二公里還趕抱怨,不知道他的駕照是怎麼考到的。
被罰是應該的。
stratos wrote:
台灣高速公路法規也訂...(恕刪)

個人認為
高速公路警察應該不要祇有定點執法
應該多多用巡邏的方式進行
如果你用定點執法
一來本來高速行駛的車輛在看到前方路邊有停靠警車
一定會大幅降低車速
這個就會造成風險
而且定點執法久了
大家都大概知道哪邊有
根本沒有效果
在其他地方還是隨便來
而且定點的只能抓超速
如果採用巡邏的方式
就可以抓到各種行進中的違規
像是發現前方有車輛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就可以開始鳴笛並引導他到路肩停車開單
或是發現內車道有龜車後就示意該車靠邊開單
像這兩種違規方熾都是在路邊等沒有辦法處置的

另外
龜車不應該有速度標準
今天定了100km速限區90km以下是龜車
可是今天有車在內車道用91km的速度前進
你沒辦法說他是龜車
但是他的確擋住很多想要用100km前進的車輛
所以是不是龜車應該給巡邏員警判定
一旦發現內側有車後面檔了很多車
不管他當時速度多少都要請他靠邊並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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