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令:先取締併排 再抓騎士違規

b10520tw wrote:
這樣就對汽車走汽車的...(恕刪)

嗯嗯嗯
到時汽車就不要想右轉,只能直走或左轉,然後用三段式左轉待代替右轉。
也不要想靠邊停車,直接停在車道上。
看到時候該該叫的是誰。
我之前就發表過我遇過的事....

警察杯杯站在超大的人行道上等機車騎上來停機車..開機車騎上人行道的罰單....
跟他講路邊整排紅線停車可不可以先處理..竟然跟我說他現在在忙.....(一整排機車排好等著開罰單..還路續有機車騎來排隊.. 當然機車騎士有錯不否認)
跟他說路邊圍停已經佔去一半的路面了....可不可以先處理..
結果他叫我打 110........

我打了 110.....等了 10 分鐘...警察來了....只是叫圍停的車開走(紅線停車且惜火)....我一整個無言...

紅線不就是禁停....為什麼還一直勸導離開.................. 一堆腦殘的警察..

所以我現在看到紅停都會打 110 ... 看警察喜歡勸導到什麼時候才開單 !!

打110 免費(我知道這樣很浪費緊急狀況資源...但是就真的固定地點永遠都是圍規臨停)
打110 有紀錄所以一定會有警察到場處理(我有時走進警局講哪裡圍停..都懷疑他們根本沒在通知員警處理)



(我不是騎上人行道被開單的騎士)
阿某阿貓 wrote:
禁行機車這4個字先取...(恕刪)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廣設照相機與攝影機糾正國人違規習慣

交通罰鍰可以考慮提高10倍

某些路段可以恢復路邊停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我看過資料
一般民眾檢舉交通違規,1塊獎金也沒有
而警察取締卻能夠領積效獎金
這是原因
民眾拼生活
警察拼獎金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吉爾菲 愛斯 wrote:
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告發機車違規也要放大攝影範圍,若未拍到禁行機車道右邊車道情況,不予採證


這是以後大家該鬧的重點!!

反正取消內線禁行機車就對了!哪來誰佔用誰的路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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