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2007 wrote:如果遇到我情況就不一...(恕刪) 那請問您碰到這種情況要如何應對呢?是照樣開罰然後吃一隻申誡嗎?或著是您有其他方式能夠開罰嗎?最好全數列出.這樣我們才有避免的機會.=ˇ=
Big Black wrote:那請問您碰到這種情況...(恕刪) 申誡您以為我會怕嗎?記過都不看在眼裡了申誡對我來說不痛不癢考績乙等而已我只能說像排氣管這種在我手裡開出的,哈哈 = = 0張說真的,有些人改的真的是很低調,車改的真是很漂亮每次看到這種都會問他在那裡改,我也要去改@@至於那種改超大,大到不可思議的話,就是跟自己荷包過不去啦條文太多了 ~~~~~不是每個警察都是為了開單而開單,輕微的大部份可以勸導的用勸導就好了沒辦法,一張單子有時是一個人一天的薪水能幫就幫至於民代哦,只能說去你的不賣你帳就是不賣你帳拉最多在調我去山上啊,哈哈
king2007 wrote:申誡您以為我會怕嗎?...(恕刪) 哈~好漢子一條~跟到我們車行泡茶的條杯杯一樣.不過他們自己也改車.也愛跑山.~(他們有玩重機.但也愛小綿羊)我沒有針對你(我也有朋友在當警察.)只是也想知道到底還有哪些可以開單.哪些可以破解.希望你能一一解釋囉~PS.我自已的改裝理念也是低調.不影響他人而且符合法規.
倘若大家以後遇到不講理的警察他問你你憑哪一點 要他在開你單時候要求他寫紀錄表交給你這邊幫大家整理一下~你可以大聲聲的講出 條文章節 全部都給他說個清清楚楚我憑!!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第四章』的『第二十九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講完.......不講理的警察肯定會被你的氣勢嚇傻 XD~~~~警察無權拒絕你的要求 你更可錄音錄影存證 拒絕者 當場打電話申訴
531xx wrote:倘若大家以後遇到不講...(恕刪) 這只能對不講理跟不讀書的警察來說是可以的但是相反的,遇到有讀書的 = =只能說異議表同時給您,紅單還會多好幾張事後要申訴還是聲明異議,要跑法院我陪您跑反正就是時間多,你要找我麻煩我就只好讓你手袋變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