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高速公路內線車道使用有何見解????

frank111 wrote:
不支持樓主的發文,

我向來都是以合法速限內的最高速行駛,也很討厭龜在內車道的烏龜,

但是要我讓後方超速的車輛,這我就不願意了,

如果照樓主所說,那內車道不就不用限速了,

不久就會有一堆飆仔在高速公路上測極速,

想想,一台國產車從旁邊開180衝過去,那畫面有多可怕,

出事自己掛掉就算了還會連累其他人,

基本上只要在內車道的車有120就很感激了


又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駕駛人... 憑自己被別的國產車以180km超車的恐懼感而不肯讓出內側車道的駕駛
你這麼怕別人開180km超你車 那你更應該開在外線道阿 離遠一點 這樣就不可怕囉...
lalaspanda wrote:
是你沒有看完整串吧? 這樓我也是跟著樓主從地基開始一路往上蓋的
我也再次跟你強調 有沒有資格超速 不是你說了算 不管我是什麼車 你管不著
你那麼怕發生意外 你最好躺在家裡別出門 "民車"不撞你 小心自己被口水噎死

路上就因為有你這種死腦經的人 拿法律來當令箭 讀書讀傻了你...恕刪)



你說話真的互相矛盾..............


你說我沒有資格說你超速
相對的
你也沒有資格要求我 在內線車道開110

就要讓你這台超速的車子


在台灣交通規則
就是
在內線車道為超車道 或者小型車可依最高限速行駛

我實在看不出來你有什麼資格可以超速?

但是我確實有資格可以 在內線車道行駛最高限速


還有已經行駛最高限速了
你要怎麼超車?

你勢必一定要超速才有辦法超車

為什麼要因為你一時的自私的行為而害得別人發生危險呢?
雞仙人 wrote:
你說話真的互相矛盾....
我實在看不出來你有什麼資格可以超速?
但是我確實有資格可以 在內線車道行駛最高限速(恕刪)


結論一:占用內車道的人,說別人超速來合理自己的違規,這就是犯賤 (讓一下海闊天空)
結論二:超速的人,說別人佔用內車道來合理自己的違規,這就是犯賤 (慢一下安全到家)

反求諸己,不要占用內車道,不就啥事都沒了嗎?
相對的,開車不要超速,不也就啥爭端都沒了嗎?
各位不要動怒阿

看看 雞仙人 的文章
他可能騎機車居多

應該是又是一個 鍵盤車手...
lalaspanda wrote:
又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恕刪)


你的中文很差,別人打的你都看不懂,

說別人書讀到傻了,你才應該多去看一點書,不要在這邊讓別人笑了,

只會踩油門的飆仔是會被笑的,

看看你,書不多念點,飆車又不會,來個會的好嗎?
HADES LEE wrote:

引用前幾篇說的...
結論一:占用內車道的人,說別人超速來合理自己的違規,這就是犯賤 (讓一下海闊天空)
結論二:超速的人,說別人佔用內車道來合理自己的違規,這就是犯賤 (慢一下安全到家)

最看不起的就是你這種人,看扁台灣人
到底互相讓一下是會怎樣阿
為何都只會指責別人,不會先反省自己呢



別這麼衝嘛...
您好像都只專挑你想看的內容在在下結論齁?
還是我得把發言寫得像法條一樣滴水不漏才能讓您瞭解我的論點和您的結論二是一模一樣?

您的結論一可以在21樓找到答案,內車道為小型車最高速限"行駛"...不只有超車喔.小型車在內車道到達最高速限,只要您想叫它讓開給您超車,您就是超速違法了....歹徒拿開山刀揮舞叫你讓開?是歹徒不對還是你不對?
行駛內車道的人只要不違規,不想讓是剛好,何來犯x之說呢?那個超速想超車又要叫別人禮讓的傢伙,為什麼不會覺得自己犯x,不覺得"讓"別人在內車道安心用最高速限行駛也是海闊天空呢?
我不是不會超速,我有時也有急事,但是我明知自己超速,我就不會去閃人家內線開120的合法駕駛.

我不是看扁台灣人,我也是正港台灣人,我看扁的是那些喜歡拿歪理來說嘴卻還自以為沒錯的人...

我的原發言和這回覆還有什麼地方需要反省的,還望您不吝賜教.

高速公路內線道是為"超車道"並非一般"快速道路".即使你要開到最高速限時後方車比你還快,就得讓後方超車
這是基本的道路規則.而不是開到最高速限後一直霸佔車道,使後方高速車輛無法通行,非得靠右方較慢車道超車;
這是非常危險的事.至於超不超速是每各駕駛人而定,在超車到行駛到最高速後右方若無車輛或一樣可保持同速進行時就得保持超車道淨空,這也是基本用路禮儀.搞不懂這些人怎麼拿到駕照的.常常都遇到霸著不讓,好像路全都是自己的.至於有大大說還要提高時速會導致紅單.若車速不提高到比後方快,請你就閃到旁邊讓後方通行!!!!
哪還有叫人付紅單的!!!若不敢開快或不讓那請你用走路的最省錢
車速多少不是你我說了算...

而是他(警察仔)說了算

要見解...那有什麼見解=>龜就是龜,開到那裡都還是龜啊!

反正, 在內線車道上,

只要不能(敢)開的比外線車道(or中線車道)的車快的話,

請自動讓(離)開!!
gogohell2003 wrote:
別這麼衝嘛...
您好像都只專挑你想看的內容在在下結論齁?
還是我得把發言寫得像法條一樣滴水不漏才能讓您瞭解我的論點和您的結論二是一模一樣?...(恕刪)


對不起,言詞有不禮貌的地方請多包涵

只是大大您只認同了一半 (結論二,形容詞修改一下)
結論一:占用內車道的人,說別人超速來合理自己的違規,這就是不道德 (讓一下海闊天空)
結論二:超速的人,說別人佔用內車道來合理自己的違規,這就是不道德 (慢一下安全到家)

只是整串討論串都在詭辯
都只用最低標準(法條)在看事情
道德呢?
愛占用內車道的人,永遠都有理由說自己沒錯
愛超速的人,也永遠都說自己沒錯
總會認為警察沒抓,就是對的 (警察抓了也會說自己沒錯)

既然道德上 (既然條文能被大家自由心證,就沒啥可舉例的價值了)
以及用路禮儀上 (政府宣導的很爛的行車禮儀,以及國外被推崇的範例)
都希望不要超速,且內側車道僅供超車用,完成超車切回內車道
遇見後方來車較快要讓一下

如果每個人都不超速、不占用內車道 (不亂打遠光燈、霧燈、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
這個一直爭論的話題就不會每個月都要吵一次
也不會每次上高速公路都滿肚子氣

當哪一天01上面沒有行車禮儀抱怨文的那天,台灣就有救了
(至少是很大很大的進步了)


+1 我開高速公路不超速、也不占用內車道
歪理來說嘴卻還自以為沒錯的人真多
喊失火 很多是縱火的人 喊失火 很多是縱火的人
教人讓路也有很常當路隊長的




要是後面有車一般是你比別人慢被人追上 先讓 (塞車除外)
如果你後面沒車恭喜你你沒當路隊長 前面都是 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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