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肇逃了(4685-F6雅歌)(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marbury73 wrote:
果然夠兇狠~~不走就...(恕刪)


難道要撞死人才肯受理???
昨天的恐龍爛法官放走強姦犯還不夠嗎???
台灣司法..........保護有錢有勢的司法...........
啊還有,出事的地點在桃園,可能法院也會在桃園,記得每次出庭都不要跟我一樣笨笨的一個人去,那邊很多人,大家都懂的.....
法官可能會再判調解庭,聽調解人說不願和解的話,可以完全不參加(就是完全不要去)......
小民要的只是一個沒有恐懼的生活環境,
但是,顯然這還只是個理想!


buzzbee wrote:
小民要的只是一個沒有...(恕刪)


這叫哪們子趕著去醫院 最好是去醫院時速只有40-50km/h 根本就是開車習慣性穿越機車停等區然後闖紅燈或搶快的無良駕駛 應該吊銷他的駕照+扣車

該不會他認為作賊的還能喊抓賊 以為兇就贏了 還可以耍無賴

難怪他只開舊車
選舉快到了!!把影片傳給桃園區的立委大人,他們肯定很雞集處理~
剛剛在中天新聞看到了
正在物色小一點的行車紀錄器裝在安全帽裏
不然遇到這種事
如果沒有目擊證人的話
還真的很難舉證

這傢伙照我看來可告刑事的蓄意謀殺
三連單還是沒拿到嗎?

leoachung wrote:
難道要撞死人才肯受理...(恕刪)
趕辦後事吧....
消遣他一下誰住院證明來個看看啊

調解不用去...

況且從影片看,趕醫院會用大催油門? 還講不走是不是?
按個喇叭還是車窗大喊說趕啥之類
這個不是比較合情合理嗎?

說不定有指點過,也要問他這樣講
法律就不用顧了嗎? 趕醫院闖紅燈還惡意撞人
就不用負責嗎? 刑法有相關的嗎? 民事當然不用講一定有
不走是不是
不走是不是
走不走
走不走
(這是樓主有錄到的...肇逃後沒錄到的部分如下)

畜生我趕著去投胎阿
幹麻擋我投胎的路阿

acelucifer wrote:
三連單還是沒拿到嗎?...(恕刪)


目前尚未通知我前往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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