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bury73 wrote:果然夠兇狠~~不走就...(恕刪) 難道要撞死人才肯受理???昨天的恐龍爛法官放走強姦犯還不夠嗎???台灣司法..........保護有錢有勢的司法...........
啊還有,出事的地點在桃園,可能法院也會在桃園,記得每次出庭都不要跟我一樣笨笨的一個人去,那邊很多人,大家都懂的.....法官可能會再判調解庭,聽調解人說不願和解的話,可以完全不參加(就是完全不要去)......
buzzbee wrote:小民要的只是一個沒有...(恕刪) 這叫哪們子趕著去醫院 最好是去醫院時速只有40-50km/h 根本就是開車習慣性穿越機車停等區然後闖紅燈或搶快的無良駕駛 應該吊銷他的駕照+扣車該不會他認為作賊的還能喊抓賊 以為兇就贏了 還可以耍無賴難怪他只開舊車
趕辦後事吧....消遣他一下誰住院證明來個看看啊調解不用去...況且從影片看,趕醫院會用大催油門? 還講不走是不是?按個喇叭還是車窗大喊說趕啥之類這個不是比較合情合理嗎?說不定有指點過,也要問他這樣講法律就不用顧了嗎? 趕醫院闖紅燈還惡意撞人就不用負責嗎? 刑法有相關的嗎? 民事當然不用講一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