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91011 wrote:難怪大多數用路人普...(恕刪) 不要腦補一堆好嗎我只檢舉會影響到我人身安全的違規不然根本檢舉不完我覺得會喜歡貼重機的就是像你這種心態的人不喜歡保持安全距離前車有狀況還要說人逼車唉不想請雞排就老實說不要鬼扯一堆gogomen wrote:因為樓主昰依照速限...(恕刪) 慢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佔用內車道
tansywen wrote:179樓一開始的所謂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1項3款“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你這根本就是錯的啊,不同車道沒有右側超車的問題。光這點我應該有一塊雞排了吧?我飲料可以自備沒關係。 不同車道同樣是有右側超車的違規條件認定!
b691011 wrote:平面騎到80這就是...(恕刪) 嗯~~~~一下說樓主騎太慢龜車現在只能用超速問題批判嘍~~~小黃的違規問題你也不敢面對吔~~你雞排準備好了嗎??噗~~~~~~~你自己看你一開始的文章你說什麼嘍再對照你現在講的~~~~好矛盾歐~~~~~噗~~~~~~
RX78NT12003 wrote:嗯~~~~一下說樓主騎太慢龜車現在只能用超速問題批判嘍~~~小黃的違規問題你也不敢面對吔~~ 是樓主自己承認超速我才發現樓主不是龜車,是逼車。小黃違規的部份我在#179樓就有說明了,包含違反的法條。所以到底是誰在袒護呢?真相是越辯越明,就怕你不敢面對。
b691011 wrote:是樓主自己承認超速...(恕刪) 你有辦法檢舉他超速再來質疑他駕駛方式有問題吧樓主自己說他騎到80,你沒證據警察還是不會開單的 懂嗎?!就算你拿出他時速表指針跑到80的照片也一樣因為有沒有超速,也是要由政府檢驗合格的測速儀器來測量,不是用嘴巴說就好!所以沒有證據 你能說他超速嗎? 而你所謂的"真相"有證據可以佐證嗎?原本你說樓主是龜車,但是政府規定慢速車靠右行駛只要沒低於最低限速或是佔用內車道,我想不到哪裡有問題後來你說樓主是逼車,那你就是承認你一開始就錯了,光這點你就該請吃雞排了!再來逼車的部分,我認為樓主是緩慢減速不是緊急煞停,且也有留給後車反應時間並不是所謂的逼車行為,而是小黃未保持安全的行車距離,且惡意閃遠燈所以逼車的是小黃才對! 以上
a901922001 wrote:不要腦補一堆好嗎我只檢舉會影響到我人身安全的違規不然根本檢舉不完我覺得會喜歡貼重機的就是像你這種心態的人 林北看到機車(尤其是大重機)都閃遠遠的,才不會被波及。還喜歡貼重機勒,你PO的影片明明是你先超速帶頭衝,卻又突然無故減速,才導致後方車輛貼近你的。事實就是你擋道逼車,說什麼人家喜歡貼重機,也太往自己臉上貼金了。真相是越辯越明,就怕你不敢面對。
AIR FORCE wrote:你有辦法檢舉他超速再來質疑他駕駛方式有問題吧樓主自己說他騎到80,你沒證據警察還是不會開單的 懂嗎?! 我又不是檢舉達人,誰像樓主一樣那麼閒每天檢舉阿!警察開不開單不關我的事,重點是樓主自己承認超速了,林北就是看不慣這種自己違規可以,別人違規就檢舉的人,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