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團體今傍晚「癱瘓」鄭州、塔城街口

我反而覺得要抗議的是紅燈很多都99秒起跳是殺小。
為了不待轉快那5分鐘~生命這樣賤踏賭注???去抗議的都是小朋友~真正有年紀的都沒有人去抗議,這是為什麼?
答應很清楚了,過來人知道的。
年輕人要有判斷事非的能力不要網路發起什麼就去當正義魔人
快樂上學去 wrote:
https://www(恕刪)


人家50cc以下「原付」有法律針對車輛動力去限制最高時速,這種車跟不上正常車流,要循正常的右轉路徑變換車道到內側有難度,所以讓他們去兩段式
台灣是250cc以下都要兩段式,我的CBR250RR極速是電子限速的180km/h,在市區用二檔就可以超速,不用大灌油門就跑得比滿街的小烏龜四輪還快,如果要說我跟不上車流所以應該去兩段式,還真的有夠邏輯崩壞
何況日本現在都已經漸漸在取消這種轉彎方式了,因為人家已經發現把車子放在路口裡面很危險
就只有台灣抱著別人都要丟棄的東西當寶貝,如果機車兩段式左轉真的這麼好這麼安全,全世界不會只有台灣在那邊自嗨
big_man wrote:
我反而覺得要抗議的是(恕刪)

沒錯!就是幾個看起來學生樣的小孩在那邊抗議!也癱瘓不了交通!失敗
你沒有看 日本人下面的留言.

日本人 也是對 50CC , 30公里/小時, 2段右轉. 非常不滿.

但 惡法 是 法.

解決的角度是 修法, 或 修改 道路. 攻擊 主管機關 交通部.

手段 從 立法委員. 議員. 陳情, 請願, 遊行.............

玩大戶翁???? 造成對立(其他用路人,警察). 自嗨! 而已.

不客氣的說, 幼稚的行為. 沒有看到 解決問體的目標與方法. 像炒糖吃的小孩.

我沒有看到訴求的重點, 只有看到 辱罵 警察是港警.

跟警察有什麼關係. 警察是執法單位. 警察的家人 選票加一加也好幾萬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3IwsB3Blmc
看下面的留言, 跟 挺 香港的 人 很像 很像.
來台灣亂的. 不知道 是 什麼政治 團體.

口徑一致.
日本的 50CC 超速 30公里/小時, 我看到的是 日本警察 以30公里/小時 跟在後面 , 比我快 就是超速.

可憐的外送員.

很多日本人 非常不滿, 腳踏車 騎快 都比 30公里/小時 還快.
我沒有胸部 wrote:
這是唯一正解要說到廢(恕刪)

以下提供市議員與路權方對數據的解釋給您參考:
交通局說,相較去年8至10月肇事資料,路口總事故件數由 23件降至11件、下降52%,證明兩段式左轉比較安全。
但根據我們調閱交通大隊的資料,發現交通局並沒有把數據再做更細緻的判斷,單純只以 #總事件數 來下結論,這是大有問題的。如果扣除掉汽車與汽車、機車與機車間的事故(因為交通局的立論是直接左轉造成汽機車車流交織,引發危險),事實上去年8 - 9月汽機車間的肇事總共有3起,今年8 - 9月累計則是4起,兩者相比並沒有很大的差異。以這樣少數個案的理由就要剝奪絕大多數機車騎士的用路權,我認為非常不公平。
 再以去年九月為例,單月A2+A3的交通事故件數是17件(A1為0),其中有12件都完全是汽車與汽車間的事故,和機車無關。交通局應該從路口的整體規劃去評估,是否視線不清楚、標示不明顯導致事故頻繁,而不是一昧的把問題推到機車騎士頭上,汙名化機車!
wwwmo wrote:
沒看新聞嗎最後那段路(恕刪)

粉絲團有註明是有到別的路口繼續轉的。
真要搞事為啥不搞大一點?而不是做完秀打卡下班結束。
不過有一點還是要給那群人點個讚!
昨晚擺攤應該有替國庫進帳些金額,這是好事!
罰單淨利有扣掉300多個警力加週邊相關人員的加班費支出嗎?
這樣真的划算?
flycr wrote:
以下提供市議員與路權(恕刪)


感謝您的資訊

同時請教您
真的誠心請教
桃園的試辦成績有如此的分析過嗎?
這是我試著接受但始終懷疑的地方
謝謝你們為了讓台灣更好更進步
做出的努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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