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0608 wrote:大大怎麼不去跟炸彈哥...(恕刪) 何須結拜? 有時候親兄弟的關係遠不及志同道合的"Company"關係!就等哪幾位有良心有Power的達官貴人說交通違規檢舉有卑微獎金可領取, 那我跟炸彈哥就可放棄現職聯手打造另外一片天!
老蔣4709 wrote:違規的人早晚會被天收走不用原PO出手 是這樣子沒錯拉, 不過往往這些人都會把無辜的人牽連進去, 所以能夠出手還是要出手前陣子看新聞, 有人闖紅燈結果撞死四個人, 一個人害慘了四個家庭. 這種人怎麼能夠不檢舉?原PO加油! 我支持你!
story0414 wrote:看了原PO大大的文章...(恕刪)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第四十二條 600~1200--> 平時,在一般道路上, 偶而總會遇到一兩台完全不開燈的傢伙從對向而來, 我儘可能都會搖下車窗跟他比大燈位置, 只是可能沒辦法一下子意會過來吧!行駛高、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仍使用遠光燈者或隧道內未開亮頭燈第三十三條第 一 項第 六 款 3000~6000記違規點數一點-->這個罰很重! 明明隧道口就有提醒要開大燈, 有的就是不開! 有的會意會過來--當我用閃光照相從他後面照過去時!就像底下這種, 我其實有很多相片+影片可佐證就是沒啥時間糾舉, 有空我會PO到我Youtube 網頁大家去瞧瞧吧!下面這張不太經典, 影片內就很清楚, 這張只是提醒我自己何時有違規狀況,可據此數位相機照片回去調DVR影片.http://www.youtube.com/user/asa00299?feature=mhum
asa00299 wrote: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恕刪) 板大: 拜託做一下好事, 台中縣市各中小學, 學校週圍學童學生上下學要走的斑馬線, 轉彎處紅線, 駐車彎,常停滿車輛, 致學生都要繞到斑馬線外馬路.另請教, 違停紅線, 斑馬線, 並排, 屬何條何款, 檢舉是否需車前後車牌, 紅線, 無人駕駛入鏡??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