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重機發生車禍 對方的估價單金額超高 請教該如何處理

orea2007 wrote:
怎麼沒有。闖紅燈被撞你說誰該負責?

這個問題您要問得精準一點,闖紅燈被你撞到,或是你被闖紅燈的撞到,這沒有肇責問題啊,闖紅燈就是該死,看是活該、或是找死,撞死一個少一個!在台灣,綠燈用衝的也要小心,這.......大家都知道吧,一看綠燈若要放心衝過,結果被撞或是撞上該死找死的,對方沒死,自己卻掛了,肇責對方100%,但,有意義嗎?
掌櫃的 wrote:
脫拉庫開了這麼久還是...(恕刪)


看清楚了嗎


蛤!!!!!!!看不清楚



再做點功課再看一次
http://www.mercedes-benz.com.hk/content/hongkong/mpc/mpc_hongkong_website/mdng/home_mpc/truck_home/home/trucks/axor/chassis.fb0004.html

都出來那麼久了還不知道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哇!!!
幹起來了各位!!!
快閃快閃!!
各位晚安!!

大家消消氣~~~明天再戰嚕!!
其實,左車道讓右車道不是因為汽車視覺死角而所做的交通條文@@?

因為右方的車看左邊車道的話剛好是A柱端. 左車道看右邊的則很清楚.
我記得此交通法規是因此出現的..

在機車前方全視野的情況下通用嗎@@?

若有誤請達人們不吝指正~~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煥仔 wrote:
其實,左車道讓右車道...(恕刪)


機車在法規中也是被定義成汽車,雖然機車沒有視線死角,不過在道路實際使用上仍然必須訂出一個相互禮讓的標準作為車禍發生時的路權判斷,既然如此將汽車的使用限制延伸到其他交通工具也未嘗不可,畢竟法規不能說開車的時候左邊要讓右邊,騎車的時候不用讓,這樣會讓駕駛人產生習慣問題
japanbike wrote:
可能虛長您幾歲,我不是大大,愛唱歌的小小而已~話說,發言需要表明年紀嗎?01新規定?我91年教練車是米漿K100爺爺,駕照拿得應該算早吧?這樣不知道有沒有資格唱歌呢?


這位兄台~請教您貴庚只是想確定這種行為是否只是小朋友才會這麼作!
很顯然的跟年紀沒啥關係!
對於重車~您相當有資格唱歌給我聽~因為我根本沒騎過(連碰都沒碰過)!
發文不是為了反你或是噹你~
只是對你的發文有些同意~
但覺得拿某些行為出來說嘴有些不解~

總覺得現在01裡大部份的討論文,大家的發文都越來越"刺牙牙",越來越"欻"~
動不動就引用些條文.判例...或是文前加個"我**********已經好幾年了!"
來顯示自己的專業,但是內容都是十分偏單方面!
專業的也好,非專業的也好
我不知道此事件在這棟樓裡有幾個當事者?幾個目擊者?
別說你是當事者的朋友~通常再聽轉述一定不準(誰會說自己不對?).
有位兄台根據他發問內容來看應該是當事者的朋友,
但是發文"當事者幾乎無肇責"~這我怎麼看得下去!
好多法官~好多李昌鈺~~~
很好奇大家怎麼都有辦法把話說得那麼死?
不要在相信不實的傳聞了~~~
大車他朋友說的是>>"幾乎"無肇責~~
ben1979 wrote:
這位兄台~請教您貴庚...(恕刪)

人有情緒,開車遇上這種白目,我也會火,文內我說了,這行為不當,各位不要學,不是要拿來說嘴,只是舉例無論什麼狀況,罩子要放亮點,萬萬不要拿車頭去碰人家屁股了,九成以上肇責跑不掉!車頭碰人家的側面,叫被側撞的人全賠,這.............有無道理跟本毋需贅述~~~我只陳述我知道的給大家參考,信不信都無妨,很多大大老是站在一邊發言,要不偏頗,也難。
維尼爸 wrote:
不要在相信不實的傳聞了~~~大車他朋友說的是>>"幾乎"無肇責~~

文字遊戲嗎?我“幾乎”快撞下去了,我撞下去了嗎?>>>>“幾乎”無肇責,所以有肇責嗎?
這也好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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