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leazy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

路是大家的,不是你比較急,開得比較快,就得讓你,
高速公路是有規則罰則的
這是大家都得遵守的


你擔心害怕別人超速, 亂超車,
卻不在乎自己是堵塞超車道行車. 似乎, 路不是大家的, 是你的吧?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leazy wrote:
我真的很懷疑大家書是...(恕刪)


我記得有一次在中山高,救護車從後照鏡出現,當然警笛有響,而且速度不慢,我試著換到最外線道讓出路給救護車駕駛。 可是在路上中線內線都有遵行時速的車輛,速度相對快的救護車被逼的必須蛇行超車,因為沒有淨空的車道可以運用。 若是內側車道常保淨空,中線車道依著速限行進,我想救護車內的病患應該可以更安全並且快速的到達醫院。

這次出差經過瑞士的高速公路,限速110km/h,內側車道大都是淨空的,偶而碰到道路縮減,要超過速度低於限速過多的卡車,車輛才會利用內線超車,並且超完車乖乖的回中線。很自然大家都這麼做,當地交通法規也是這樣訂定。

而在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上,內側車道偶爾會有車輛維持稍久,因為中線慢車比較多,但是待中線車道無慢車的時候,就算車速高於200km/h的車,還是回到中線。而交通就算堵塞,內外線都是車,但是待交通舒緩的時候,大家還是很守規矩的移到中間線道。

蛇行,超速,都是不當的駕駛行為,可是內側為超車道的開車道德,能夠保持高速公路暢通,並且減少交通安全的危險,這也是為什麼政府設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定義,立意是好的,我想若是優良駕駛,就應該遵守的。

板主堅持只要在限速內,內車道我就有權霸佔的想法為正解,我相信政府也不會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標示了。

對我來說,板主只是堅持著保持限速與前車距離才是正確的方法,不去考慮現實的環境,也不去考慮其他違規駕駛有可能造成的問題,實在是過於理想化,並且一意孤行。

而防衛駕駛的原則基本上板主也不想遵守,只想遵守著不超速,保持距離的原則,而不去考慮內側車道超完車後維持中線法規背後的意義,我覺得繼續討論下去已經有點浪費時間了。 用一個片面法律條文證明自己的合理化,而不去思考其他條文背後的意義。 而樓主這樣的行為不會讓高速的交通更好也是確定的。

討論完畢,我下課了。




leazy wrote:
我真的很懷疑大家書是...(恕刪)


難道救護車比你急也不能開的比你快!
是這樣子的嗎?

leazy wrote:

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就這麼簡單的3句話
有沒有智商高一點的出來說說
我重申
1.高速公路不是你家開的,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2.高速公路不是道德重整委員會,講道德是沒用的
3.高速公路不是慈濟功德會,要做功德的請到別的地方
4.高速公路不是孔融讓梨表演大會,超過來讓過去就不必了...(恕刪)


是誰不懂阿?
沒人想怎樣,是你到底想怎樣?
看完後原本想再說說我的看法!!!但是版主的語氣!似乎說大家的智商沒你好!!!

所以!!請版主說說你的理論基準點在哪哩!!!


oddchung wrote:
我記得有一次在中山高...(恕刪)


說再多也沒用!!!我也下課了!!!
leazy wrote:
我真的很懷疑
大家書是念到哪裡去了
學校是怎麼畢業的
怎麼會這麼簡單的東西都搞不懂呢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就這麼簡單的3句話
有沒有智商高一點的出來說說
我重申
1.高速公路不是你家開的,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2.高速公路不是道德重整委員會,講道德是沒用的
3.高速公路不是慈濟功德會,要做功德的請到別的地方
4.高速公路不是孔融讓梨表演大會,超過來讓過去就不必了
路是大家的,不是你比較急,開得比較快,就得讓你,
高速公路是有規則罰則的
這是大家都得遵守的
這些規則罰則就是台灣共識的具體內容
其他的表速GPS速拉拉雜雜都是狗屎
不值一提(恕刪)


看到這哩!!我無言了!書讀到哪哩!!哪裡畢業!!跟你也沒甚麼關係吧!
怎麼會這麼簡單的東西都搞不懂呢!明明大家連圖文都秀出來給你看了!!!
你說過的!路是大家的,

taize wrote:
看到這哩!!我無言了...(恕刪)

現在你要不要開車上高速公路看看
內側超車道是什麼情形
這些內側小型車是龜車嗎
它們犯了哪條規
你說說看
內側車道不只是超車道你看到了沒
為什麼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在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該怎麼辦
你懂嗎
去高速公路看看
去快去看看
leazy wrote:
現在你要不要開車上高...(恕刪)

因為有你的行為,所以趕路的人必需危險超車!因為有你行為,所以飆仔,茲意亂鑽,危害別人行車安全!因為你的行為,救護車無法快速通行,可能斷送一條寶貴的生命!禍首原來就是這種無開車道德觀念的駕駛,好一個自我感覺良好之龜在內線行駛.對沒錯,法規的模糊,不見的你的行為違法(但可不一定如阻檔救護車),所以我變換車道,也沒有錯,也不需要你來評斷,所以你繼續龜在內車道,我照樣超我的車,因為路是大家的!
leazy wrote:
現在你要不要開車上高速公路看看
內側超車道是什麼情形
這些內側小型車是龜車嗎
它們犯了哪條規
你說說看
內側車道不只是超車道你看到了沒
為什麼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在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該怎麼辦
你懂嗎
去高速公路看看
去快去看看(恕刪)


我現在可以非常確定的是!!!你眼裡只看的到你想看的!!


taize wrote:
再問你一次!!你真的要以這的例子來形容!!!

你說的這個例子是在塞車的狀況下!!你覺得可以跟正常的行車車流可以相提並論嘛!!

如果你真的要以這個例子來比較!!那警察還有外加小學生看了也雙手一攤也莫可奈何!!!

老樣子!!不說了!!等等說了!!你又難過了!!!


這是我說過的!!內側是超車道!但是堵塞的情況下則不適用!!!!你不明白嘛!!沒關系!
你不懂就發問!!!不要一直要眾網友給你答案!!而你卻一直在打馬虎眼!!

法條根規則!!!!都有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不曉得你的邏輯在哪哩!!

法條也有說!!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我真的明白了!!我真的明白了!!!我真的體會了!!你無視他人的那種感覺了!!
大家講過的一直在講!!你現在卻又回到原點!!!!!挖哩!!!這樣討論不完啦!!

再問你一次!你真的要以你剛剛說的當例子!!!不收回!!!如果你真的要以剛剛你說過的當例子!

老樣子!!不說了!!等等說了!!你又難過了!!!


leazy wrote:
難得總算在本討論區遇上一個可理性正常討論之人
真是謝謝您了
這幾天讓我體會到什麼叫"遇到日本兵有理講不清"
更了解所謂的"不到北京不知道台灣的官小,不到01不知道台灣的傻瓜不少"
好了言歸正傳
聽你所言,才知道你對我的誤會深矣
對內車道為超車道的誤解更深矣
我對你所說的逐段一一答覆你
(恕刪)



我想這是你在說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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