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ffinc77 wrote:開在內線其實是蠻累...(恕刪) 以前有人跟我說,要100%維持最高速限,那不就沒人可以合法"持續行駛"超車道路,我回答他是的,完全以法來看,行駛超車道的速度應為速限 ~ 至 ~ 法內不罰讓我很費心力的跟他解釋,法就是讓你非必要時,不要持續行駛超車道,但我被抨擊到翻過去最神的就是他的推論,法明明只說"最高速限",但他自動把它變為最高速限"區間",根本法律變成他寫的目前反路權說的這樓只出現一位,其他都神隱了且我說了不下十次,低速會有法外不罰,是因為速率計的法定誤差,可以快過實際速度約10%,所以你表速100,真實速度可以只有90表速120,真實速度可以只有108,(當然因品牌、車況而異)所以就算真的你表速100,實際速度只有88,那就完全是個人問題了!再說n的n次方次,法沒有低速寬容值!
ronald2 wrote:台灣的標示還比大陸...(恕刪) 大陸一線城市,一樣天天塞爆,亂七八糟一堆(這點確實比台灣誇張),喇叭不用錢,一分鐘沒聽到喇叭就根本要下紅雨了,紅燈時,喇叭根本按好玩的...長按違規按一堆...(說真的,去那邊待久了,還真的會聽習慣,不像在台灣聽到喇叭那麼刺耳)但他們超車道定義清楚,閃燈+打左燈,前方多數就是會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