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龜車 還大哥大哥一直叫 就不用開單逆 超可愛龜龜

所以付出代價
katana057 wrote:
因為懶~...(恕刪)
絕對支持這位警察大哥,真的大快人心。
不知道是在日本還是在大陸,內線車道有標示「追越車道」
在日本,好像內線車道有標示「追越車道」, 連在大陸内線車道也有標示「超車道」

這是15年前上海的高速公路, 路牌就有標示主車道、超車道。
6:55
不是差2公里,是差12公里,
以法院的標準來看的話,99就不行了(速限100)。

奉公守法?
守了什麼法
守法還會違法

盧盧盧,盧到單子寄去你家,
簽不簽一樣都要申訴(而且我看申訴不會過),
盧好玩的?
開在內線其實是蠻累的事,速限100/110,代表隨時都要維持在這樣的時速,反而超速還有10的寬容值.
開車幹嘛這麼累?反而外線還比較有趣.

況且,超速才罰3500,龜速要5000,哪個比較貴?
griffinc77 wrote:
開在內線其實是蠻累...(恕刪)


以前有人跟我說,
要100%維持最高速限,
那不就沒人可以合法"持續行駛"超車道路,
我回答他是的,
完全以法來看,

行駛超車道的速度應為
速限 ~ 至 ~ 法內不罰

讓我很費心力的跟他解釋,
法就是讓你非必要時,不要持續行駛超車道,
但我被抨擊到翻過去
最神的就是他的推論,
法明明只說"最高速限",但他自動把它變為最高速限"區間",
根本法律變成他寫的

目前反路權說的這樓只出現一位,
其他都神隱了

且我說了不下十次,
低速會有法外不罰,
是因為速率計的法定誤差,
可以快過實際速度約10%,
所以你表速100,真實速度可以只有90
表速120,真實速度可以只有108,
(當然因品牌、車況而異)

所以就算真的你表速100,實際速度只有88,
那就完全是個人問題了!

再說n的n次方次,
法沒有低速寬容值!

半緣君2011 wrote:
這是15年前上海的...(恕刪)


台灣的標示還比大陸落後..真慘
ronald2 wrote:
台灣的標示還比大陸...(恕刪)


大陸一線城市,一樣天天塞爆,
亂七八糟一堆(這點確實比台灣誇張),
喇叭不用錢,
一分鐘沒聽到喇叭就根本要下紅雨了,
紅燈時,喇叭根本按好玩的...長按違規按一堆...
(說真的,去那邊待久了,還真的會聽習慣,不像在台灣聽到喇叭那麼刺耳)

但他們超車道定義清楚,

閃燈+打左燈,
前方多數就是會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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