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ocean wrote:.
你們還沒弄出個結果來...(恕刪)
感謝您的資料,
我找出關於行人未依標線號誌闖越馬路,
與車輛發生事故時相關的部分,
供大家參考...

我個人認為這個事件屬於表列中第三種狀況,
重機可能有超速(沒有明確證據),
行人未依規定闖越馬路,
光是這兩者,還不一定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
但是不巧事發地點位於出彎處,
駕駛與行人的可視距離皆受限。
更不巧的是天色昏暗,
駕駛者難以發現行人。
最不巧的是駕駛處於下坡,
下坡、彎道兩者相加,
是最不利於緊急煞車的情況。
種種不利的因素湊在一起,
就導致了大家看到的這種結果...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