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迴轉時出車禍了,請各位幫我看看(內文已更新)

依道路安全條例第106條,第五項,樓主是有責任的,台灣法律並不是對方違規,你就可以撞他,
或無肇責,,無肇責需當事者提出事證,證明自己避無可避,並無法避免車禍的發生,
這部份也是由法官心證,

由影片看來,樓主迴轉沒注意逆向違規車輛,應為車禍肇事次因,這是可避免的車禍,所以樓主還是有責任

另對方受傷,只要有驗傷,就診記錄等,樓主就算只有一成責任,一樣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供樓主參考。


cruiser58478 wrote: 這也是個人才。除了一般橋下或地上道上

怎麼好意思,連照片你都幫我貼好了,自己打臉會痛嗎?人才
幸好沒事,下次記得不要這樣大迴轉了,後方的人車根本不知道你要迴轉,最好是往前一個路口再迴轉,真的不建議這樣迴轉,往右迴轉一圈也沒花多少時間。



ichiro86 wrote:
先感謝各位的回覆,我...(恕刪)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樓主沒有違反49條
但48條的勒,迴轉是左轉的一種,這個考駕照的時候應該有告訴你吧
禁止左轉同時也是禁止迴轉
Arki wrote:
小的 駕駛經驗是 台灣人有個劣根性
看到前車打方向燈 並不是煞車減速
而是加足油門 ‧ ‧ ‧ 


幫你補充一點
不但要加足油門
而且要從方向燈亮的那一邊衝過去

walkman72 wrote:
第 48 條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樓主沒有違反49條
但48條的勒,迴轉是左轉的一種,這個考駕照的時候應該有告訴你吧
禁止左轉同時也是禁止迴轉


樓主該路段是雙向單線
不符合 你說的多車道左轉彎要先駛入內側車道

這邊也沒禁止左轉

這個板的文化真是奇特
很明顯的是機車逆向了,結果一面倒的聲浪在鞭樓主

seou wrote:
樓主該路段是雙向單線...(恕刪)


本來就是汽車的錯 紅燈不迴轉 綠燈才轉~又沒警察
2台死3寶擋路~~催蕊別檔我去投胎
世事無絕對......只有同頻率的人才能了解 不同頻無解
誤闖大型車現金及回數票車道,不料巡邏車直接倒車,試圖切換車道(水果報)
webb6688 wrote:
本來就是汽車的錯 紅燈不迴轉 綠燈才轉~又沒警察
2台死3寶擋路~~催蕊別檔我去投胎滾來滾去
世事無絕對......只有同頻率的人才能了解 不同頻無解
誤闖大型車現金及回數票車道,不料巡邏車直接倒車,試圖切換車道(水果報)


迴轉 等同左轉

紅燈才迴轉 = 闖紅燈

算了,你也不是第一個說 等燈誌變紅燈再迴轉的

現在人駕照怎麼考的啊


seou wrote:
迴轉 等同左轉
紅燈才迴轉 = 闖紅燈)


正確地

汽車沒有啥兩段式左(迴)轉的,所以左(迴)轉一定要在該向綠燈時

不過 以安全性來說:紅燈迴轉較安全 但是違規.
這就要看駕駛者取決於法規或安全為前題了....

beastboy wrote:
怎麼好意思,連照片你都幫我貼好了,自己打臉會痛嗎?人才


對自己講的話負責任,發現有錯就要認,男子漢大丈夫,打臉就打臉,怕甚麼?
倒是我還在等看看,哪位大哥真的只等有"迴轉標誌"的"路口"才迴轉?
還是我又錯了?明明郭董就分享過媽媽教的道理,我又沒聽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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