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ng wrote:你不是長期在本版的鍵...(恕刪) 你怎不直接承認自己在惱羞就好,我也只不過用不同的角度討論同一件事,你就以為被奚落,然後氣得跳腳了!不好意思,害你這麼生氣是我的錯!你可以繼續貼你的條文就好,我會盡量好好的尊重鍵盤律師!
Johnny_depp wrote:哈哈哈 有旅日人士分享,日本轉彎未打方向燈,被警察請到警察局做筆錄再教育 哈哈哈哈台灣? 什麼是方向燈? 哈哈哈哈 看來台灣的交通讓你待不下去了,那你還不快移民去日本!我最喜歡送走這些崇洋媚外的了!
vicence wrote:既然車牌放在公眾網路檢討不是隱私那請檢舉魔人在這公佈自己車牌,讓大家仰慕答謝一下囉 我還沒看過有哪個檢舉人可以公開被大眾檢視交通行為的欸!通常看到的都是前面先罵別人違規不要臉不知羞恥,後面被質疑的時候就說自己違規也沒怕人檢舉!我相信說這話的人當下是真的不怕,但是....既然不怕那就把自己的車牌跟經常出沒地點公布出來給廣大網友檢視阿,前面說不怕後面又不敢講...WTF!?我不是檢舉人不需要被檢視,我也不會說別人違規不知羞恥不要臉之類的叭啦叭啦叭啦...而且我的通勤車是電動滑板車+捷運居多,想給車號也沒有,所以後面的留言的網友不必嗆我先公開自己的車號了!如果有人願意送我一台新車的話,我很樂意公開受檢視,謝謝!
Johnny_depp wrote:太遜了歐 才200萬件不到太遜了歐以前沒有手機,沒有網路的年代知道台北市,光台北市,一年就有五百萬件!五百萬件!五百萬件!五百萬件!五百萬件!五百萬件!交通違規檢舉.那時的警察都是有定額業績的,不知道天橋上的神射手嗎? 哈哈哈...(恕刪) 雖然不知道你那個表是哪來的, 但是"送交警察機關"的案件只有10% 其它是送監理處(不過違停並排不行直接送監理處吧?)下面的表是台北市政府網站公布的, 可以看出來, 這些年"檢舉魔人"並沒有增加整體罰單 反而因為占去太多員警時間處理檢舉, 真正警察現場開罰單的機會被大幅排擠!
ace ventura wrote:雖然不知道你那個表是...(恕刪) 那位牆尼先生的表格建議你把它輕描淡寫帶過就好不用認真啦,他也就喜歡裝老油條聊一些自以為大家都不知只有他知的黑歷史!監理站是屬於交通部管理,警察局屬於內政部管理,這樣的管理分配時常有衝突,所以在某些作業上也常常讓人詬病,有時看到交通部槓內政部,或內政部槓交通部!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我還沒看過有哪個檢...(恕刪) 我是比較不滿老在網站上貼人家違規照默默檢舉你家事,覺得在做善事還需眾所皆知?既然說在公眾網路上貼別人車牌不是隱私貼上來就已經有針對性,人家違規繳錢,又不是犯法須接受公評怎不貼自己車牌讓大家看看!要貼別人車牌,請先貼上自己的
ace ventura wrote:雖然不知道你那個表是哪來的, 但是"送交警察機關"的案件只有10% 其它是送監理處(不過違停並排不行直接送監理處吧?)下面的表是台北市政府網站公布的, 可以看出來, 這些年"檢舉魔人"並沒有增加整體罰單 反而因為占去太多員警時間處理檢舉, 真正警察現場開罰單的機會被大幅排擠! 這個論述可信度很低,根據我檢舉經驗,通常只有一兩位員警承辦。整個轄區少兩個員警,就會影響到外勤開單率那麼多?我覺得開單率降低 跟台灣愈來愈"民主"有關...
cdyao wrote:這個論述可信度很低...(恕刪) 一個警局兩個警員每天時間花在處理"小違規"檢舉案件不算多? 一個警局有多少人處理"交通違規,事故..."? 我寧願這兩個人去路上抓闖紅燈, 逆向, 沒戴安全帽.... 這些違規更會危害其它駕駛和行人安全吧. 另外八成違規都是檢舉的印象中是報章雜誌報導的. 前幾樓我回復文中引述警員埋怨小檢舉案太多, 影響的正常工作也不是我講的, 也是報紙報導的.
vicence wrote:我是比較不滿老...(恕刪) 早就有說明了呀!欲善不為人知既然要人知其目的必有問題有精神醫生說過魔人檢舉是為了滿足心理需求要一股 我不一樣 的優越感剛好不謀而合解釋為何總有魔人愛上傳檢舉戰績就是為了討人捧嘛所以才會出現一言堂大樓 裡面全都在互捧屁股什麼功德無量啦~樓主是好人啦~魔人那個心理...爽的勒說救交通純粹是個糖衣只是滿足他心理某層面需求罷了可笑的是板上有名的魔人有些都被抓包是個違規慣犯真的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