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k326 wrote:
或許在未來的環境下我會同意你所說的,但以現況來說,我非常不同意。
人性本善?自己會遵守交通規則?我很難想像在我有生之年會看到這樣的場景
我認為以現在惡劣的環境,若不以嚴法重罰違法者,那就只是變相的在懲罰守法者
如果違法者都可以處以重罰,作為一警惕,我相信當前整個大環境才會有效率的改變
所以我們要的不是一直去"相信"人性本善,而是要有一套明確的法條(遊戲規則)
而執法者能夠嚴謹、公正執法,而不是一昧的放縱(現今執法者最大的問題)
所以我一再強調,這是一個"法律"與"執法"層面的問題.
其實我們講的地方有點不同
我講的是立法面
而你說的是執行面
簡單這樣說好了
我們過綠燈的時候,是不是相信對方遵守紅燈禁行的規定
而才放心過馬路?
火車駕駛經過平交道的時候,是不是相信平面道路用路人會遵守柵欄的號誌
才會放心的將火車開過平交道
在交通上,如果所有的用路人都沒有信賴基礎,不相信其他用路人會遵守交通規則
那過馬路時,即使是綠燈,你永遠都是提心吊膽,紅綠燈只是裝飾用的
同樣的
火車司機過平交道時,永遠都要停下來,逐一確定沒人闖越平交道才敢通行
在這種情況下
法律規定紅綠燈或平交道有任何意義嗎?
所以我才會說交通法規的制定,就是要建立在用路人彼此間的「信賴基礎」下才有意義
當然
我也同意你說的,永遠都會有不遵守規定的人
所以也為什麼交通法規會有罰則
來處罰這些破壞信賴基礎的用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