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氣炸了!!! 被汽車行車紀錄器檢舉騎乘禁行機車道!!!!!

breakryu wrote:


liankuan2003 wrote:
樓主反求諸己吧
我以前騎機車天天逆向超車
被拍紅單不知繳了幾萬元也沒在抱怨
現在開車已經好幾年沒見過紅單長怎樣了
每次在承德路十線道上明明機車道就沒車
就是有些機車騎士硬要騎到內側來
那種太超過的,要我也會拍下來檢舉


承德路上蠻多不要命的小飛俠
這種檢舉舉雙手雙腳贊成
但是我還沒看過十線道的承德路
麻煩你拍張承德路十線道的圖來看看


抱歉久沒看回文了

你要看十線道? google map就看得到了

怕你不會找,還怕你不會算,特地截圖還標上線道



enzo1202 wrote:
請問我是否可以以照片中塞車的情況,我的右邊都有很多機車

使我不得不騎乘禁行機車道超車為申訴理由嗎?
...(恕刪)


說真的這不叫理由 不管是汽機車 只要車多本來就該依序排隊行駛

騎機車百分之80是因為車多所以往快車道騎

汽車遇車多也只能塞著 機車多的時候當然也會塞車阿

你總不能因為車多就去騎違規的車道然後合理化吧

同樣道理那汽車塞車是不是也能看逆向沒車就開到逆向被檢舉就說車道太塞申訴?



duke501 wrote:
說真的這不叫理由 不...(恕刪)


我都說了

"後來我的確有去申訴,有兩張申訴通過了,只有一張沒過也乖乖的繳了罰金

我承認違規錯在先,但路線規劃本來也就有問題了

一堆人在說類似高速公路塞車的是不是也去開路肩,我只能說那情況根本就不同"

你還在那是不是逆向沒車就開到逆向

當時也有一些車子違規併排在慢車道

否則為何申訴會通過?為何現在當初禁行機車路段也都已經取消禁行機車了?

至於信不信就隨便了,事隔久遠也沒照片了
我個人是希望能把禁行機車道給去除掉.因為沒必要.在台北市.機車都比汽車還快.尤其是早上.很多人開車都很慢.浪費大家上班的時間.真希望以後考駕照要去塞車陣中考試.確保駕駛人能夠知道什麼是快速且安全駕駛.太多人以為慢就是安全.安全就是慢.實際上是害死大家的自私鬼.因為自己反應慢就自私地要求大家配合他的反應慢.反應慢不會去坐公車坐捷運.遍要來路上當路隊長.這種人最沒公德心.
不用跟笨蛋吵架 黑名單真的很好用
enzo1202 wrote: 我都說了 "後來我的確有去申訴,...(恕刪)


我最喜歡檢舉這種的
100%成功
frank1919 wrote: 我最喜歡檢舉這種的 100%成功


那還真可惜,對我就沒有100%成功
加油點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我個人是希望能把禁行...(恕刪)


我在上下班時間開車,或是只要機車一多,我速度絕對放很慢.

大約40幾公里,而且一定能和機車保持多遠,就保持多遠.

我是龜車嗎?這時候算是.

因為台灣有個很白癡的法律,就過失傷害.

我就算直直的開,機車亂切撞到我,我也有部份責任,就算沒責任,

還要跟機車在那邊五四三.

我支持廢掉禁行機車,給機車路權.

也支持,廢掉過失傷害.

機車如果切車道,或是其它問題與汽車碰撞,有多少證據,罰多少罪.

只要把過失傷害這一條,修法修掉,很多人開車會變快.

IS-LM wrote:
我在上下班時間開車,...(恕刪)


通常我開車遇到機車陣也只能放慢速度.但是我絕對不會是當路隊長的一個.前面沒有車阿.為什麼總有人愛開40 50 堵塞交通.就算你要轉彎.你也不用以全程龜速要全部的人都等你龜速到你要轉彎的路口吧. 真的很沒公德心. 如果說遇到車陣,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是放慢速度. 真正令人討厭的是那種一路都當路隊長的駕駛還沾沾自喜自己很安全的人.
不用跟笨蛋吵架 黑名單真的很好用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通常我開車遇到機車陣...(恕刪)


在台北市上下班,平面市區,汽機車那麼多,又怕機車亂鑽,你那個路段可以開超過50公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WHLZvjkxL8

前面無車,汽車正常行駛,但撞到了,突然跑出的機車.

開車開久了,加上看到很多前輩的行車記錄器.

前面無車,為何不開快?

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

不論汽機車,路權第一,亂騎亂開,就是該死.

已經2年的主題了,是非對錯各有想法我就不提了...

我只想說...請記住,時代已經變了...
禁行機車的闖入違規檢舉,
2015年起由法院開始參考違規當時的實際路況而產生全新違規無效的判例出現,
法院裁定違規無效的造成理由是"緊急避難"...
雖說該案例的緊急避難是閃避公車而駛入禁行車道,
但是塞車下的行駛禁行車道說不定哪天也有可能以緊急避難來推翻...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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