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920925 wrote:
所以 我早有思考
那"大型車"於二線車道高速公路
(應如何超車/得利用緊鄰外側車道為之/這問題)
在您還尚未批鬥前 我..已作文字修正了
沒看到你修正啊
原來你認為大型車在二車道路段不能用內線超車啊?還是大型車也要加速到100才能用內線超車?
Kelly920925 wrote:
回覆妳 不是我應盡之義務
妳奕兒 除不知感謝之外 只會惡言相向並胡亂開砲!回報你
「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因此 => 非道路雍塞狀態(即正常車流之下)
///不得違反"基礎觀念"///
於最高速限110km/hr路段:
=> 非持最高速限(即持70速率或低於100)均不得駛入內車道。
.......................................................................................................
國道高速公路局
最近檢核日期:106-03-15
交通安全資訊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問題四: 針對車道使用規定部分,有何宣導作為?
(5)「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Gullit168 wrote:
又開始閃問題了?
Gullit168 wrote:
法規完全條列出來就是下面這句,你漏藍色那句了!!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以前說別人解讀法規不能漏字,你卻可以漏句?? 標準在哪裡??
你加字了,無中生有!!
以前說別人解讀法規不能漏字,你卻可以加字?? 標準在哪裡??
Gullit168 wrote:
同時?
你可以『行駛外側車道』,又同時『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外側車道前方無慢車,也可以同時『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嗎??
標準在哪裡??
Gullit168 wrote:
速限90以上的路段
那龜車 74km行駛中線車道, 不是符合高管規則5? 為何要受罰?
你的標準在哪裡?
龜車 74km行駛中線車道,符合高管規則5速限規定,但違反8-1-1規定
龜車 84km行駛內線車道,符合高管規則5速限規定,但違反8-1-3但書規定
如果8-1-1沒有排除高管規則5
那8-1-3但書也沒有排除高管規則5
Gullit168 wrote:
8-1-3但書排除的是8-1-3本文
因為它是8-1-3本文的但書
Gullit168 wrote:
有55m以上的車距,一定要用『最高速限』的車速超車
然後沒有55m的車距,卻只要用肉眼看,比被超車的車輛快就好了?
你的標準在哪裡? ...(恕刪)
Gullit168 wrote:
下面兩張圖片很明顯在不同地點,一個三線道、一個四線道
這樣也可以魚目混珠??
而且hard shoulder是白實線外側的車道.....
...(恕刪)
劉奕兒612 wrote:
下面這是誰【非持最高速限(即持70速率或低於100)駛入內車道】???
...
以下均有影音檔 若有需要都可提供 並還原事實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