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u225413 wrote:最近很多人貼檢舉違...(恕刪) 看了之後我比較支持樓主如果是我家人多次被同一個人檢舉相信我也會想盡辦法把對方揪出來的這件事幸好雙方都很理性總之,若自己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守法就別一直檢舉如果我自己違規一堆理由看到別人違規則拼命檢舉這叫做有一種痛是別人的痛大家將心比心吧
普通的違規魔人,順路,兩分鐘內就超過4張罰單了 。抓到誰檢舉的,又怎樣?一種是反檢舉,對方違規你也檢舉回去,這合法,沒問題。其他不外乎就是叫罵跟動手動腳,不然就是搞破壞而已。覺得對方檢舉你站不住腳,就檢舉回去阿,不想檢舉回去,那就挨打站穩 。對方違規,你不檢舉,免費!你違規,被對方檢舉,感謝支持國庫!
我超愛檢舉違規停車、未禮讓行人、未依規定方向行駛、未依號誌燈行駛、未打方向燈,這樣算檢舉魔人嗎?這些都有可能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樓主知道嗎?台灣交通法規鬆到一個大家隨便開隨便停,一年多少死傷都是這些原因造成的,樓主都不覺得嚴重還反過來檢討別人
檢舉人有4種無視級:通通無視,一律放過不管普通級:不怎麼檢舉的,就算看到有違規也懶得管,但如果是影響到我就一定檢舉達人級:發現違規通通檢舉瘋子級:自己開車就有問題,會用釣魚的方式,引導對方違規,然後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