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車禍前五主因
未依規定讓車 14.15%
違反號誌、標誌管制 11.45%
轉彎不當 8.23%
酒後駕車 6.11%
行人(或乘客)疏失 4.57%
全都不是在微罪裡面
某些人很愛無限上綱
很像這些因微罪不罰好像交通會大亂
好像會車禍飆升 一樣
基本上都是兩個"移動中"的肇事
閃微罪的微停車不能成為 不看車的理由
如果為了閃一個"靜止"中的東西 那真的拜託不要上路
路上公車突然靠右停止 計程車突然停止 普通車突然轉彎
豈不就釀大車禍?
已經為了檢舉達人而修法兩次
不就說明檢舉達人也是亂源之一
為了 檢舉而去檢舉 的心態
已經扭曲了立法初衷
某些人非常喜歡編故事
非常喜歡造謠
非常喜歡無限上綱
也不用凹一堆有的沒有的
停白線但擋住了車道 使車無法東西都可以開罰
晚上擋住了車道 叫警察來一樣可以開罰
Sammama wrote:
某些檢舉者不知道在...(恕刪)
問題在習慣違規這件事上
的確小違規比較不會造成事故
但是當一個人習慣違規了,這個人就不會去在乎交通法規了
反正違規幾乎不會被處罰嘛
半夜不太會被開單,習慣違停之後白天就也會開始違停了
現在速限+10km才會開罰,於是就有很多不明究理的人開始說速限+10以上才算違規
最近的樓還有人在速限60的地方開68然後大言不慚的說自己多守規定
為什麼現在有違規者被開單不是乖乖的去繳罰單
而是開始找各種藉口申訴,找關係討拍,遷拖各種人事物說自己有多無辜
這些人早就不把交通法規看在眼裡了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當一個人習慣小惡,就是這個人犯大惡的前兆
不能自律就不要怪其他人拿規定來律違規者
遵守交通規則,從小地方開始
Sammama wrote:
已經為了檢舉達人而修法兩次
不就說明檢舉達人也是亂源之一
現在是誰講話大聲就有糖吃阿
每次都是違規的人哀號還有媒體幫腔講話
搞的違規好像是應該的一樣
ps.這是個人主觀感受
Sam wrote:
106年車禍前五主因
未依規定讓車 14.15%
違反號誌、標誌管制 11.45%
轉彎不當 8.23%
酒後駕車 6.11%
行人(或乘客)疏失 4.57%
全都不是在微罪裡面
某些人很愛無限上綱
很像這些因微罪不罰好像交通會大亂
好像會車禍飆升 一樣...(恕刪)
您可能沒有想過一件事
一個愛違停的人
他違規犯法的機率比不違停的人還來的大 因為他心中沒有法律
他會 「違反號誌、標誌管制 轉彎不當 酒後駕車 疏失」 的機率一定比別人來的大
他違停100次沒被舉發 您覺得是微罪 不應檢舉
他將來可能一次「違反號誌、標誌管制 轉彎不當 酒後駕車 疏失」~~就死人了
然後您覺得他100次的違停是微罪 不應該檢舉
您怎麼不想想 他違停早一點被人檢舉 就不會發生將來的那次致命車禍
重點在於 有沒有把法律當一回事
而不是 違規的種類
北七喵 wrote:
讚!我挺你! 以後...(恕刪)
看吧
就是有人在扭曲事實
併排跟轉角 都不會在是微罪裡面
我很早很早就說過我也會檢舉併排跟轉角
因為併排跟轉角停車造成的隱性危害較大
這人也是除了汙衊、扭曲
還會幹嘛?
跟某CC開頭一樣
A辣愛怕跑 wrote:
一個愛違停的人
他違規犯法的機率比不違停的人還來的大 因為他心中沒有法律
他會 「違反號誌、標誌管制 轉彎不當 酒後駕車 疏失」 的機率一定比別人來的大(恕刪)
基本上我不會認同
會在紅線停車的地方 就會酒駕或是未依規定讓車
這理論大概就是
這人會說謊 那將來一定會殺人一樣的道理
這只是在無限上綱
事情都有輕重嚴重性
任何法律都不會是100%完美的
chang2520 wrote:
問題在習慣違規這件事上(恕刪)
交通法原本就是訂定在維護交通安全秩序
這些無謂交通安全的微罪
在交通安全秩序
那也可以去 用有吵有糖的的方法去使政府修法
換句話說 你們認同交通法
現在既然他也修法微罪不會舉法 也可以認同
不然就是去有吵有糖吃
這些為檢舉而去檢舉 也是一個問題所在
現在應該要先改善車輛數
您也說過多了至少500萬輛車
停車位不知道有沒有那麼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