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這樣也可以檢舉?

ryan00014875 wrote:
這麼堅持,那就上訴啊(恕刪)


那你就告訴我~我哪裡開錯啊......?

問了這麼多次,也沒看你正面回應。只會法官說我錯就是錯。

所以你檢舉是看心情隨意檢舉?還是真的依規定檢舉?

看起來是看心情隨意檢舉。反正檢舉過了就爽,被退件也沒差。對吧!?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shihtsung wrote:
反過來看,你不覺得是中線車輛變換車道到外線嗎?


是又如何?!

裁判官說明 系爭車輛是"變向行駛"
(我認為 指的是 車輛之間的相對位置)

又最主要關鍵 所在
是您 遇到檢舉魔人
對方認為 (兩線合一時)您往他車前併入 未打方向燈示意~
shihtsung wrote:
...你仔細看判決書的被告人陳述,...

我有看完。
還是一樣,你真的很倒楣。
有網友稱你壓到過路口後的車道線,所以開單。
雖然沒有影片,但從判決文中可以知道,你沒壓到任何線,你也不是因為壓到線才被開單,下面截圖可以說明。


在這邊法官創造了一個新名詞 " 變向 "。
在第二張圖中,你被框了。這個 " 第5點 " 指的是道交條例第48條1項7款,指的是左邊的toyota camry及luxgen mpv,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文中卻巧妙地不把後半段寫進來。
整個你貼出來的判決文中,從被告陳述到庭上決議,都有問題。
我看的出來,相信你的律師也看得出來。
沒有整體現場圖,路口標線偏移,路口車道偏移。
希望我看錯,也弄錯,你也將對就錯,這樣錢繳一繳,會省很多事。
shihtsung wrote:
熱騰騰,今天剛收到的(恕刪)


這開單的跟法院都是三寶啊
完全沒有依照路口前的狀況下去判斷
繼續申訴吧
Kelly920925 wrote:
是又如何?! 裁判(恕刪)


變向行駛.......這有趣!

還是我判決書出來說的那句話 “說你強姦就強姦,大人,快鍘他”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純粹好奇 wrote:
相信你的律師也看得出來


是沒律師拉,這種事找律師也太小題大作。

其實行駛規範都有,道路平面圖也有。該說明的也說明了。

就當見證司法奇蹟吧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鯊魚冰棒 wrote:
這開單的跟法院都是三(恕刪)


不不不~

有人跟我說,檢舉人,警察,判決所,法院,這四方都說我開錯,所以我錯。

但是始終沒辦法跟我說我錯在哪......我依照規範開車,然後被檢舉.....

不要跟我說什麼檢舉為了交通好~對我這件事來說就是狗屁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豁達看待吧,有時候,不是因為錯了而是因為累了跟倦了,所以不想繼續。
等有一天,不對稱路口能畫上輔助線或延伸線,
標線第149條 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會好一些吧。祝福你。
純粹好奇 wrote:
豁達看待吧,有時候,(恕刪)


看開啦~感謝祝福!

至少我爭取過,才發現~不要跟畜生吵,不然自己也會變畜生。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shihtsung wrote:
變向行駛.........(恕刪)



影片我出庭時才看到,其實跟我想的差不多。但~法官沒有依照交通部給的行駛方式來看。認定我變換車道。

我就好奇啦,照這樣判法,那過路口以後的內線要幹嘛?空在那邊?

據您陳述 都已出庭
開庭時為何 不問清楚?
問01鄉民 鄉民有辦法幫您申訴咩?

(我為此裁決 作了批註 您依然無法接受)

您絕對有 上訴權利!
如果您不服 且很清閒
為了 確實瞭解真理
我支持您再申訴!
向此案所屬之地方機關提出行政訴訟
看您是那縣市單位

例說為(台中市):








只能説 遇到檢舉魔人
若不申訴 就 只好自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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