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水雞 wrote:就是有那些無聊的人他媽的他們都是誰我就不信他們不違規幹我被檢舉了很多次,他們就不要被我抓到不然一定把他剝皮幹屁股 好大的口氣,先記錄備份起來:P106年3月29日講的,看看什麼時候新聞上會出現被剝皮幹屁股的 :D口氣這麼堅定,應該不會幾個月後幾年後還是無消無息,只是打打嘴炮吧 :)
違規就去繳錢就對了,講那麼多藉口!甚麼叫正義魔人,在我眼裡,那是善良的檢舉人,啊我就併排停一下而已、稍微跨個雙黃線、壓個雙白線、佔個車道接小孩....哪來那麼多有的沒的!規定就是規定,法規明擺著在那的白紙黑字....上班超車騎進行車道,那為什麼不早個5分鐘出門?這些年來,我也繳了近十張紅單,但我都覺得那是我自找的!
崇洋媚外 wrote:違規就去繳錢就對了,講那麼多藉口!甚麼叫正義魔人,在我眼裡,那是善良的檢舉人,啊我就併排停一下而已、稍微跨個雙黃線、壓個雙白線、佔個車道接小孩....哪來那麼多有的沒的!規定就是規定,法規明擺著在那的白紙黑字....上班超車騎進行車道,那為什麼不早個5分鐘出門?這些年來,我也繳了近十張紅單,但我都覺得那是我自找的!...(恕刪) 違規受罰天經地義,你說並排、跨雙黃、雙白線、佔車道等等都是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但有些法規的制定可是跟安全一點關係都沒有,禁行機車道就是如此,沒有證據證明禁行機車道對騎士是安全的,禁行機車目標只是剝奪機車路權來讓汽車行駛更順暢而已,所以被開這條當然會嘔,尤其是被汽車駕駛檢舉,這儼然是階級對立了,當然如我一開始就說的,不管如何這就是違規,只是這會讓人心服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