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是你看文不懂融會貫通(恕刪) 所以誰不懂法律啊!人家說另一種肇逃自己不懂就說人家不懂法律還在擦脂抹粉的解釋,以為大家看不懂嗎?為了你的鬼扯只好在貼一次囉!再繼續凹嘛!所以只有身體傷害才算肇逃嗎?說人家不懂法律,到底誰不懂?原來是不懂法律的說別人不懂法律
ryan00014875 wrote:所以誰不懂法律啊!人(恕刪) 我當時回文就是說有刑責的那種肇逃!怎麼了?你要是認為我沒講清楚我也沒意見看來發文對你這種程度的都要打多一點字你才能了解,最怕的是你不知道有造成傷亡的肇逃才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