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is5566 wrote:
國外槍枝與大麻也合法了,而且我記得某國古柯鹼也是合法的!!
我們台灣真的是井底之蛙(恕刪)
對啊,我也想合法拿槍枝過過癮,下班回家抽抽大麻爽一下
國外都合法了,為什麼台灣不行!!!
henrylin66 wrote:小妹本人自從2011年11月左右開始下海試做特種行業, 到現在已經超過四年的經驗了, 這幾年陸續在林森北路跟豆干厝執業, 包括一件Victoria's Secret小丁丁戰袍也試做了好幾次!這不是已經有了嗎?
昨天我與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上電台受訪時, 我也在廣播節目中透露我已經累計四年的下海經驗, 同時也順便談及一般性工作的人權, 明白表示應該取消禁止性交易並除罪化, 還有為豆干厝姐妹表示憤怒, 政府為了讓公民更安全授權縣市政府可以成立(性產業專區), 但居然各縣市政府均無意設立專區, 世界上怎會有這種政府?
性專區並沒有想像中恐怖, 只要有性經驗肯定沒問題, 所以政府早有配套準備, 就是先修定社會秩序維護法, 累積一定年份娼嫖案例,這就是循序漸進式的開放!
所以各位台灣同胞可以放心的讓政府開放了, 因為下海賣身已經超過4年以上了(紅牌在林森北路, 不紅牌在豆干厝)!
體制內我們與政府商談了五年之久, 立法院也去了無數次, 甚至社維法也修正好了, 法律附帶條文授權各縣市政府可設立性工作專區, 六都首長都沒人願意力挺設置, 如今政府只挑自己要的附帶決定?
全世界都在幹的事(性工作專區),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民國公民在怕什麼? 中華民國公民拿護照去馬上可以去荷蘭紅燈區, 這時候台灣人又變成守法公民完全不害怕(在荷蘭紅燈區都是黑道控制的)!
林森北跟豆干厝那一條安全? 我個人認為是林森北, 所以請政府早日開性工作專區!
性工作者: 小妹
多重家庭: 小妹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henrylin66 wrote:
小妹本人自從2011年11月左右開始下海試做特種行業, 到現在已經超過四年的經驗了, 這幾年陸續在林森北路跟豆干厝執業, 包括一件Victoria's Secret小丁丁戰袍也試做了好幾次!
昨天我與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上電台受訪時, 我也在廣播節目中透露我已經累計四年的下海經驗, 同時也順便談及一般性工作的人權, 明白表示應該取消禁止性交易並除罪化, 還有為豆干厝姐妹表示憤怒, 政府為了讓公民更安全授權縣市政府可以成立(性產業專區), 但居然各縣市政府均無意設立專區, 世界上怎會有這種政府?
性專區並沒有想像中恐怖, 只要有性經驗肯定沒問題, 所以政府早有配套準備, 就是先修定社會秩序維護法, 累積一定年份娼嫖案例,這就是循序漸進式的開放!
所以各位台灣同胞可以放心的讓政府開放了, 因為下海賣身已經超過4年以上了(紅牌在林森北路, 不紅牌在豆干厝)!
體制內我們與政府商談了五年之久, 立法院也去了無數次, 甚至社維法也修正好了, 法律附帶條文授權各縣市政府可設立性工作專區, 六都首長都沒人願意力挺設置, 如今政府只挑自己要的附帶決定?
全世界都在幹的事(性工作專區),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民國公民在怕什麼? 中華民國公民拿護照去馬上可以去荷蘭紅燈區, 這時候台灣人又變成守法公民完全不害怕(在荷蘭紅燈區都是黑道控制的)!
林森北跟豆干厝那一條安全? 我個人認為是林森北, 所以請政府早日開性工作專區!
性工作者: 小妹
多重家庭: 小妹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henrylin66 wrote:
在荷蘭紅燈區都是黑道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