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倌小心,國道行駛這樣要罰3000!

改天開車過去停在外二車道,然後等

警察來,說不能插入連貫車陣,然後又需要下匝道怎辦?就知道以後該怎麼下去了!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98-4)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你說的插隊不成立

ssrlee wrote:
若是竹北上的車子,一上高速公路就排隊算合法,
那非竹北人呢?
一過竹北南下出口,準備接竹北入口時開始塞,
請問什麼時候開始排隊(插隊)才算合法呢?
按照各位高道德標準的大大說法,只要是上班時間由竹北交流道上高速公路那就只能直接走路肩下95A的出口,因為要下95B勢必要插隊,插隊就會影響行車安全,那為什麼竹北上那麼多車而95A出口那麼少車呢?很好奇那些說罰的好的人是下哪個交流道,該不會是自己也違規只是不爽別人插隊插的比你更近而已吧!
stonechen2 wrote:
改天開車過去停在外二車道,然後等

警察來,說不能插入連貫車陣,然後又需要下匝道怎辦?就知道以後該怎麼下去了!...(恕刪)


這可能不是3000塊就算了

可能會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吧

下不去下一個交流道再回來或是你要拼3000塊

提早排隊都笨蛋

撐到最後才要插出去最聰明

lio3697 wrote:
按照各位高道德標準的...(恕刪)

塞車插隊只有中內線車道要下排隊中下交流道才會有問題
剛上交流道從加速道進主線車道沒有插隊的問題
eric62 wrote:
塞車插隊只有中內線車...(恕刪)


交通規則考試題目有這題:
若鄰近主線道車輛甚多,不能適時安全轉入時,應在加速車道上降低速度等待機會。

以竹北交流道為例,等到有機會安全轉入時應該已經超過9點了吧!!硬擠也是違規吧!上班時間不可能會有安全距離的機會.

lio3697 wrote:
交通規則考試題目有這...(恕刪)

前幾天忘記在那棟樓有看到,塞車時加速道的車跟主線道是要交互前進
第一百零二條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看到""了沒有
有先在前三十公尺打燈變換車道嗎?有嗎?
變換車道後右轉嗎?

這不是違規
什麼才是違規

eric62 wrote:
前幾天忘記在那棟樓有...(恕刪)


你記錯了,那棟樓我也有看到,那是指原本2線道縮減合併成一線道的情況才適用,並非指高速公路的加速道進主線道的情況.

二)路權的種類與規範內容

1.汽車路權

(1)一般道路: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外,應遵守下列規定:

*大型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除準備左轉外,不得在內車道行駛。

*小型汽車內外車道均可行駛,速度較慢者,應行駛外側車道。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直行車優先,無直行車者,外車道讓內車道先行,但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

*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車道行駛。

*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佔用轉彎專用車道。


lio3697 wrote:
你記錯了,那棟樓我也...(恕刪)

不過我聽國道警察也是這樣說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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