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真的很囧
樓上的,為什麼要說筆電??
hpvs19 wrote:
照片順序無錯

樓主這4張圖根本不連貫..有誤導嫌疑..右邊隔音牆.後面天橋在另外三張圖片都沒出現!
第一張圖與其他三張圖..地點差很多..第一張圖後面還看不到天橋跟右邊隔音牆..第一張圖匯入交流道的虛線已經出現..表示第一張圖與其他三張圖距離很遠!
樓主不進入虛線道排隊..而繼續前進..樓主應該看到前面有塞車排隊..想超車到最後再匯入虛線道!

第二..三..四..張圖後面都有出現天橋..表示第一張圖是特意P圖出來誤導大家下交流道的起點線道跟樓主切入的距離很近!
其實就是不安分排隊..別人乖乖排隊是傻子..樓主以為自己比較聰明..快到交流道再切入車道!
蓋大樓 wrote:
樓主這4張圖根本不連(恕刪)

360樓 已說明
第一張照片用途是確認車牌號碼!

這張是警方寄給他的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font>
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從路肩進入減速車道的車要禮讓主線外線的車輛優先通行減速車道。

樓主是在減速車道超越白車插入減速車道。
hpvs19 wrote:
360樓 已說明
第一張照片用途是確認車牌號碼!

這張是警方寄給他的
我猜這也是警察開罰單的理由跟依據..匯入車道的起點跟樓主切入車道的距離太遠..不安分排隊..故意到最後才插隊..切進下交流道車道!

這紅單不像是被檢舉..檢舉人不會傳第一張起點圖給警察..我猜是警察為了抓插隊車..故意在起點安裝的攝影機!
蓋大樓 wrote:
我猜這也是警察開罰單(恕刪)

如果是安裝的
1. 照相能水平照
2. 安裝的照相機,可以隨車移動
這是檢舉者寄給警方的影片,警方再擷取!

誰能告訴我這條線是 "不能跨越、不能變換車道"??





既然可以,我只要沒有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我為何不可以"變換車道??

哪一條道路,不是在綠燈亮後都是"連貫行駛汽車"狀態,
那麼只要是變換車道,是否都算"插入"???

樓主至少禮讓右側"我們能見"到的白車先行通過,何來有以上違規情事?

樓主你可以依據相關條文去申訴

補充我已經很用功在找條文,阻止我在這條線上"不得變換車道"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pvs19 wrote:
如果是安裝的1. 照(恕刪)


這條線可以跨越,但你不能夠看到排隊的車多就一直開,快到交流道了才硬切出去
然後才來說我很少開這個交流道,路況不熟才沒有提早切出去
布萊德雪特 wrote:
這條線可以跨越,但你(恕刪)

謝謝你,以後尖峰時間我絕不會再走這交流道
hpvs19 wrote:
謝謝你,以後尖峰時間(恕刪)


其實你從那4張照片去仔細看,你就會發現實情跟樓主自己畫的那張圖有出入
所以才會有那麽多人說樓主是硬切入車流中
照片1跟照片2大概距離2、300公尺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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