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123更新,違停的計程車終於被判刑有罪)我天天檢舉中和中正路872號的違停,卻依然無法救妳一命,請給我更多力量持續天天檢舉!

csimduke0804 wrote: 先減速 打燈 看後照鏡有沒有來車
再切左 會死嗎?
先減速 打燈 看後照...(恕刪)



哪個豬腦袋想的,減速打燈看後照鏡無敵是不是,
人多有白痴

我平常也都會檢舉紅線違停,但是無奈現在汽車隔熱紙都貼得很黑,無法判斷駕駛座有沒有人真的很難成案
有時都只能選擇直接打電話報警,警察應該也很無奈吧
LuciusWu wrote:
我平常也都會檢舉紅線...(恕刪)

  
辛苦點,等4分鐘。

版主支持你,加油!!! 一堆只為了自己方便而不管大眾的安全.
前一陣子 就是閃路邊亂停車+三寶直接開駕駛車門, 導致突然左彎 撞到左側行駛小貨車. 如果左邊是摩托車, 可能就上新聞了
處理警察來, 違停的車已經開走, 還要我自己舉證, 到現在還在處理中, 想到更xxx

或許改成跟日本一樣全國路邊規定不准停車, 這樣更好
警察怠惰執法,還要民眾幫忙檢舉
百分百支持樓主的行為
多的是那種警察巡邏,可是看見違規卻視若無睹的。
公車停靠區前後違停或是路口轉角違停等等,很多都是有人舉報,警察才會意思意思過來處理一下
曾經因為這些轉角違停所造成的視線死角差點被車撞,還有在斑馬線上被硬要違停紅線+斑馬線的逼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法規都在那裡,要違規被檢舉開單就要心服口服自己吞下去。
少在那邊要違規又不想接受違規會造成的後果,被檢舉開單才在那邊怪東怪西的到處抱怨怪人


hseuan wrote:
敢問樓主 自己的車...(恕刪)


不要鬼扯蛋了,
樓主有違規,你一樣可以檢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支持大大...加油...!!!
某樓大大說的對...今天你不檢舉他,明天他就害死你或你的家人...
樓主的正義感令人佩服, 那些搞不清狀況的酸仔, 不值得搭理, 有種違規就有種被罰, 不用一被開罰, 就到處哭爹泣娘的哭訴政府搶錢, 低級又孬種, 去看看學生父親痛心的樣子, 你的一時方便不是輕微小事, 而是非常可惡自私的行為.

警察單位也須檢討, 不要每次拿"會擾民"當怠職的藉口, 應當罰就罰, 勇於任事, 不作為的公務員與貪污無異, 今日交通日亂與警方以往作為有絕對關聯, 會造成你們的勤務繁忙, 也是長期消極作為的累積結果, 只要嚴格執法, 勿枉勿縱, 保證不用太多時日, 絕對會大幅減低勤務負擔.
很正常的台灣人心理:
那他咧?那他咧?那妳咧?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06年9月19日...(恕刪)

1:機車換車道沒注意後車
2:違停
3:貨車也沒注意
以上 ,
肇責,機車騎士40%, 貨車司機40%, 違停司機10% , 公車司機10%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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