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老先生 被警察撞了

二老貪方便.. 違規穿越馬路...

警車超速,時速太快導致無法及時反應...

激情群眾... 把二老當嗆聲道具...




現在為您頒獎...

最雖小獎:警察弟弟... 才21歲麻

最無辜獎:二老先生... 

最可惡獎:拿老先生來當嗆聲籌碼的人!!


我無黨無派... 甚至偏綠。

但看著新聞.. 綠色民眾說
現場群情激憤,紛紛質疑警察是蓄意撞人「殺雞儆猴」"(此段話擷自奇摩新聞)



二老意外.. 需要大家的祝福,而不是拿來當話柄。

警察行車不當..需要相關單位發出刑責,而不是硬要給他一個藍色派來搗亂的怪罪名...
好像翻版的77乳溝橋事變
chin1228 wrote:
時速高達100撞下去...(恕刪)


這個--> 時速高達100撞下去

是如何算出來的??

目測???

嘴測???

機器測???

若都無...

這個數字...可信度有多少???



新聞中的有兩位民眾說...

一位是目擊時速80公里

另一位是100公里

那...誰的可信???

而說那些話的人

敢不敢上法院去給法官問話

並做具結
這樣好了,下次藍軍場子,就派一輛車以時速八十撞進去,看看藍軍人士會怎樣反應?(所有路線和面積都是有申請的?別騙人了)

到時候還會不會講"這是老先生先違規,所以被撞活該"這句話呢?真耐人尋味。

當員警的都知道,路上時速限制是四十,今天肇事可絕對超過四十才可能如此嚴重,警員是知法犯法嗎?

公務員犯法就是犯法,還要國賠?x的哩,他自己違法撞死人撞傷人,為何是你我人民交稅金來賠?為何不拿自己薪水來賠?xd,別人錢花不完?

真是夠了。
新聞 應該有報 檢察官 案子詢問後 直接起訴...
開車的那一個警員 被告 "業務疏失傷害罪" 10萬交保 還有一條"應注意 而未注意"
另一個同車 警員 以証人身份 被詢問..
也有詢問現在目擊証人..

所以應該都有處理

而且案子直接由北撿 處理 中正第一分局沒有介入 避免外接的猜測!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multimdu wrote:
新聞說的民眾目擊是時速80公里,樓主是口述100公里 (口速)


目擊民眾眼睛是測速槍??
其實都是口述
還是請車輛研究單位來做會比較公正
但是警察........真的是OOXX
或許是壓力大到無法發洩的結果吧
chin1228 wrote:
兩個69歲的老先生被...(恕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二個人違規穿越快車道
*草地人* wrote:
新聞都說時速80公里...(恕刪)


想辦到這點 我看需要所有的政客 名嘴都死光 才有可能

一堆人都是光說不做事的 靠一張嘴吃飯...
社會病了,連人民也跟著病了,被偏激的想法污染中!
聽說那兩個警察開的是火車,才會以時速110公里撞到兩位老先生,兩位老先生剛好是少林寺的玄慈玄悲兩位方丈,練過金鐘罩鐵布衫,不過事發突然來不及運功所以受傷了....
行人在非管制區逕行穿越馬路,路權呢?

連警察遇到這種事都 .... 要是是一般民眾撞到,那該怎麼辦...?


但若像網友和某些新聞說的,警察當時有看到抗議人士,然後[故意]加速超過100公里撞上去給他死,那就真的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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