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看到警察罰違規的小黃! 拍拍手~

小弟覺得關於計程車的部分

政府也是要做有意義的管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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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這裡想出幾個辦法

1.管制計程車執照的數量
畢竟市場有一定的量,太多人加入只是讓大家沒錢賺
而且空出來的車又佔用路面

2.規劃計程車接載乘客之範圍,減少計程車看到人就隨意切換車道接客
我想大家常會看到計程車為了一時的接客讓後面的車流阻塞吧

3.實施計程車抽查評分制度,來看計程車有無不當駕駛
這是參考公車抽查而來的,小弟覺得計程車更需要被抽查

4.違規記點,超過規範就暫停駕照

老阿福 wrote:
小弟覺得關於計程車的...(恕刪)



長期以來

政府為了挽救失業率 想讓計程車減少就真的很難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可悲的是~台灣腦殘官員!

似乎多數在主觀上....認定交通亂原是機車!

來有個腦殘長...說台灣要訂定跟全世界都不同的嚴法!
來規範機車!這樣就能改善交通XDDDDDDD

到是計程車&公車~真的該嚴格管制!
畢竟路上遇過不少不錯的駕駛!卻就被一些白目人的白目行為!
弄得變成全民公敵似的!真的該管管路上白目駕駛了!
cerberus00 wrote:
可悲的是~台灣腦殘官...(恕刪)


您指的是台南那位提議機車在出廠時就限速的天才嗎?

只能說:
天才是個人才~


新聞內容:

道安獻計 許添財︰機車出廠限速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機車肇事率占總交通事故6成,為有效降低肇事率,市長許添財昨天在道安會報中指示,提報專案向中央建議立法針對機車出廠性能加以限速,期許有效降低機車肇事率。

許添財表示,台灣自己要研發法令,因為世界上沒有其他國家像台灣有這麼多的機車,降低交通事故是政府的責任,所以建議中央應修法限速,強制機車出廠時即限速,若民眾改裝就是違法。

許添財指出,針對機車修法限速,是功德一件,相信沒有人敢反對,只要車速減緩,交通肇事率自然就會下降。

根據道安會報的統計,台南市今年6月份交通事故A1(死亡事故)件數1件,死亡人數1人,與去年同期死亡人數相同。發生A2(受傷事故)及A3(未有死傷)交通事故346件,受傷377人,較去年同期發生件數437減少91件,受傷減少143人,肇事率降低1.22,其中機車事故約占總事故的6成。

來源: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south33.htm
紅線本來就禁止臨停, 計程車有比較偉大嗎? 違法了還有話說? 給執法的警察杯杯大大的拍拍手, 改天來萬芳醫院站開單吧, 自私自利的小黃排班排到把屁股都突出路口了 .....
althewind wrote:
您指的是台南那位提議...(恕刪)

這位還真是一個天才耶~
不知道他自己的座車有沒有加裝限速??
台灣最高速限也才110KM~他的車是不是也要限速在110KM或120KM啊??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一個字.............. 爽 !!!!!!!!!!!!!!!!!!!!!!!!!!!!!!!!!!!!!!!!!!!!!!

盡量罰 !!!!!

現場看到應該會high到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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