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高速公路的速限還是有限制,那超速就是違規不是嗎?
別說我是正義魔人,我只是不想邊開車還要邊留意測速照相,怕超速被拍照
當然趕時間的車子,超速其實也無所謂,但總不能你要超速違規,也要別人跟著你超速違規吧
想想今年5月在國3,我以時速110km開中線,內外車道都有車,就被遊覽車在我後方連閃3次燈,還很貼近我的車,
想用逼車的方式要我再加速,我想我就是所為的"龜車"吧

說實在的只不過守法,只不過沒超速
只不過我開得比他慢

當然....
有時也會想為何高速公路的速限為何不提高呢?
交通部對於訂速限的標準在哪?
似乎沒聽說過是如何考量而訂出速限標準
開版大,是開大車的吧...那應該有公會
如果用公會力量來促使交通部修正高速公路的最高速限和最低速限
把您口中的"不違法中的違法"名正言順的讓他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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