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就丟 救災完馬上改回來?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我也只能說..改裝車實屬違規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6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第 18 條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
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
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我也只能說,抗議錯了嗎?
麵太郎 wrote:
沒人會再那麼嚴重的土石流發生的時候過去....
~...(恕刪)


對...發生那麼嚴重的土石流是沒人敢過去..
大家不是都還在怪政府 為啥第一時間沒能去救災??
因為很嚴重不是嗎?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我也只能說..改裝車...(恕刪)


既然你要貼法規出來....
我也只能說...

好吧...你真是個正義魔人....



那我請問你~

如果改裝這些是違法的~

那為什麼那些個改裝店家都還可以存在呢??

或著是可以販賣呢??


這是一個灰色地帶~

現在的監理站~
根本部會去處理~

再說~
我們的檢驗方式~還有那些檢驗人員....

真的是專業的嘛~


我只是一個路過的假面騎士~ 要快..請把煞車線給剪了吧~ 但死神就會招喚你了...
所以說政府相關單位趕快研議配套合法的改裝規範.

天災時這類四輪驅動車真的為災民做了很多事.

也是自動自發的去救災涉險.真的很佩服這群人與車.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我也只能說..改裝車實屬違規囉...(恕刪)


法令來說是吧!!

但當您真需要他時.您就不會這麼說了!!

祝福您囉!!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我也只能說..改裝車...(恕刪)



爬文後看過你的答覆 你是不是狀況外阿
大家在乎的是情理法和政府處理的態度 而你一直強調改裝車 挖哩勒
你PO那什摸影片阿 誰會在土石流再流的時候過去??? 你是在爭面子嗎???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對...發生那麼嚴重...(恕刪)


冏...
我指的是反應...
而非是要在哪種狀況下去救人....
不要曲解別人的意思好嗎~

而且~
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是啥~?!
不要偏離主題好嗎~

我只是一個路過的假面騎士~ 要快..請把煞車線給剪了吧~ 但死神就會招喚你了...
麵太郎 wrote:
如果改裝這些是違法的~

那為什麼那些個改裝店家都還可以存在呢??

或著是可以販賣呢??....(恕刪)


大家都知道酒後駕車是違規違法的..
你要台灣不賣酒嗎??
就是許多像養樂多那樣想法的人

才會讓許多願意幫忙的人心寒

損失的是誰?

受害的是誰?

目光短小的人最可憐

可悲..
照片裡絕對是錯誤示範!! 命是檢回來的!!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我也只能說..改裝車實屬違規囉...(恕刪)


法規並不是不會過時

也並不是永遠正確

當法規過時或錯誤時

政府還硬要用這法規開罰就叫找人民麻煩

另外用你挑別人麻煩的標準來檢驗你自己

我不相信你從不違規

你騎機車有沒有騎進快車道過?

停紅燈有沒有超線過?

路上是否從沒超速過?

如果你做不到的話

那你自己也是一天到晚違規

不要找理由

違規就是違規

不要自己一天到晚違規還在這邊嗆別人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對...發生那麼嚴重的土石流是沒人敢過去..
大家不是都還在怪政府 為啥第一時間沒能去救災??
因為很嚴重不是嗎?

真不知道你到底是懂還是不懂...
對,很嚴重,那為甚麼事情發生完之後,
第一現場的總是各地而來的救難團體,第一現場救援車輛總是各地而來的車隊,
可以說回答一下為什麼嗎?
你說的政府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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