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示範!先進國家都這樣子騎車喔?!

*采昕* wrote:
可惜台灣定義是,車種...(恕刪)


加裝兩輪的車還不包含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yanchsal wrote:
我覺得 快車慢車的定...(恕刪)

高快速公路應該也要在內側車道寫上禁行慢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高快速公路應該也要在...(恕刪)


對於一些開到速限的人
就算後車比他們快他們還是一樣不讓阿
慢車的定義在高速公路上不就是前車比後車慢就能這樣說嗎?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sendoffy wrote:
幾乎都是比台灣還進步的"已開發國家"!!


台灣是"開發中"國家...

所以在"合理"的制度上,法規上都落後於以上這些以開發國家。

不過在"不合理"的制度,法規上,遠遠先進以上開發國家。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
等開沙石車 連結車 貨櫃車 吃張超速罰單就得停牌一年 撞到人可能終身不能再開車
我就相信台灣法規先進了

別鬧了 一個連開重車 都能鑽來鑽去 撞死人理直氣狀 黑道經營請的起律師團的 隨便砸點錢就能換條人命的地方
談啥法規?? 屁....
純分享~

哈雷形象廣告,這拍的超有FU的啦

我的意思是~台灣重車好像有規定必須視同汽車般行進!
而不是以慢車道亂鑽那樣!!
基本上任何車輛都應該保持安全距離~
可是~台灣好像硬性規定重機必須在一整個車道內!
把一台寬度不足一米的動力機具當作危險的兩米機具來看
如果有人辦重機小遊行,是不是就可以癱瘓整個市區道路?

明明路上沒幾台重機,可是卻塞住整條大馬路!!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BlackDragon wrote:
我的意思是~台灣重車...(恕刪)


我們對車輛的限制一直是這樣啊...
連寬度不到一米的輕型機車也當兩米的汽車看..
並排=違規不是?

Roker wrote:
我們對車輛的限制一直是這樣啊...
連寬度不到一米的輕型機車也當兩米的汽車看..
並排=違規不是?


好像不是呢!!
很多地方看得出來台灣將普重普輕的摩托車當作腳踏車來看!!
想知道原因嗎!!

你看橋梁設計的機車分線就知道了!!
然後機車停等待轉區!!
停車格
機車行駛分隔線!
這些都是普輕普重的路權定義!
還是說~實際上法令本身就已經是錯的??


但是大重型機車就不一樣了,他的行駛方式必須比照汽車的車道行駛,不能併行。(至少我所知道的意思是這樣!)
如果在停等紅燈的時候,大型重車旁邊停一台普輕或普重,於起步的時是不是可以將大重機車視為違規呢?

我是覺得~將大型重車當作汽車來看,他可以享有汽車的路權,但他是不是也妨礙了汽車的路權?
將普輕普重當作腳踏車來看,似乎騎車就是次等公民,和汽車行使同一個路權時,必須在狹縫處求生存!


另外公車專用道也頗不合理~
既然是大眾工具專用道,是不是也要將大眾交通工具趕進去,明明有公車專用道,卻有些公車不使用!
計程車遊覽車依然只能去跟機車或汽車擠,難怪台灣交通會塞!!
要當交通部長真是不簡單!!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BlackDragon wrote:
好像不是呢!!很多地...(恕刪)

我們的法規本來就有很多跟現實脫節、前後矛盾或是很不合理的地方
1.在交通規則裡,機車就是汽車的一種,並未歸類到慢車,
既然不是慢車,卻又把機車限制在慢車道跟真正的慢車搶道。
2.交通規則裡有規定任何車種都不能同車道並行或並停,但是實際上沒有人在取締。
3.交通規則裡也有規定變換車道跟轉彎都要打方向燈,實際上也是沒人在執行。
4.因為以上兩點沒人取締,導致並行或是沒打方向讓車輛動線無法預測,而發生意外,
政府的作法不是加強取締,而是繼續不取締,然後限制非慢車的機車只能走慢車道。
政府自己失職,後果卻是要機車其實全體承擔。民眾去質疑,政府還會說執行不易,
所以就不管了。
5.任何車種都不能並停的規定,雖然沒在執行,但是若要執行,卻會發生空間浪費的狀況,
不能並停的規定應該改成,機車跟機車可並停,但以兩部為限,停止時要靠近車道邊線,
讓左右側停不下第三部,若是有並停第三部,則取締停在中間那台或是兩側壓在線上的。
像這樣:

6.待轉跟禁行車道的規劃在法規裡面有訂出來,但是又給地方執行單位有選擇空間。
結果變成很多地方的規劃,跟中央的規定有很大的出入。
像是內側沒禁行也沒待轉告示牌,但實際上卻是要待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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