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y888 wrote:先進國家??? 不知閣下的認定標準是啥????還是您說了算!~!共產國家!!! 他們現在還在台中裕元酒店呢要不要一起去抗議阿 ..(恕刪) 哈....如果小弟我不用上班賺錢...我還真想去耶~
有次自己豬頭,知道自己有過五站沒有繳~ 偏偏又忘了去繳!就......收到一張 40 元的通行費 + 50 元的處理費收到一張 40 元的通行費 + 50 元的處理費收到一張 40 元的通行費 + 50 元的處理費收到一張 40 元的通行費 + 50 元的處理費收到一張 40 元的通行費 + 50 元的處理費這樣是 200+250=450!雖然自己的錯自己要扛,但覺得很不合理~~明明是同一天過五站的單子,他非得要一張一張寄,然後處理費就收五次!光是處理費就比過路費還高。我是該罰...但這未免太不合理了。後來就不用ETC了!丟進倉庫冰封起來。
嗯....這裡有位苦主對於誤闖ETC車道的正確解法..大家可以參考參考~~引用資料來源: http://stanleywow.pixnet.net/blog/post/26801753誤闖ETC車道,後續注意事項!昨天南下高速公路,可能車上音響太好,太陶醉了,一時閃神,誤入ETC 車道,正在奇怪為何無人收費,檯頭一看,原來是ETC 車道,原本想退後,再走另外車道,結果旁邊是打X,又怕後面的車會追撞,只好過ETC車道了,頓時感覺很空虛很奇妙,手上還捉著過路票,但腦袋想的是鈔票可能要飛了, 高速公路罰則最少3000元起跳,晚上準備吃泡麵了。下了交流道,急著要上網查詢「誤闖ETC」的罰款,但通訊一直有問題,連不上線,就問了一下加油站的服務人員,有人說3000~6000元,好像大家都搞不清楚,也有人說7200元,反正很貴就是了。後來查到了遠通的電話,問了服務人員,未裝ETC誤闖ETC的正確的作法是48小時後,應該就有欠費資料了,一定要記得到ETC補繳40元,否則會依未繳過路費國道法,罰款3000元,另外「誤闖ETC」的罰款,二個月後會收到單子,罰款是600元,所以總共是640元。所以各位以後不小心誤闖ETC車道,一定要趕快在限期內補繳40元,最好是事發二天內詢問遠通補繳程序,否則罰款就不只600元了=================================================================依照樓主所述...您繳的費用是誤闖ETC車道...600元罰款~~這是沒有問題的您沒繳40+50元....就跟您沒繳欠國道的錢....所以多了一筆"未繳過路費國道法".....一樣是國家的錢....跟遠通沒關係喔~~~別搞錯了...使用法條依據如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橋樑、隧道或輪渡,不依規定繳費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汽車駕駛人逃避繳費,致收費人員受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建議樓主把3000元+90元一起繳一繳吧...不然又過期了..就不只那3000元喔~~還要加利息的QQ....
多年前.....還在用回數票的時代.....我也有一次忘記回數票快用完~只剩一張(連同最後一張收據以為有兩張)!!到了第二個收費站時很自然的拿了紅色那最後一張遞給收費員~結果被白眼~我趕快下車拿40元給後車想買一張!結果.....就這麼巧~他也說是最後一張~我哩.....就被收費員催促快走~同時遞給我一張補繳單有寫車號!叫我去下一站補繳~!!但是我即將要下交流道啦~並不會過第三站!所以我就先回家囉~還想著之後要上網查查怎麼繳.....結果當然是忘記這檔事兒了~於是過了兩個月~我也收到一張3000元的罰單.....我當場暴怒~一氣之下.....衝到郵局買了200張回數票~並且把最後一張收據撕得粉碎~!!以上為真實事件....
我是樓主.首先謝謝大家的參與.給小弟長智慧了.再感謝17樓wangsy跟33樓alexpopo1688的細心解說.3000+90=3090下午已經去繳了.沒辦法.家父眼力差被罰活該.提出小弟認為不太合理的事.1.如果誤闖.當初罰則就要訂高一點.不要罰600.直接罰3000才對.2.家父是因為欠國家一張過路費40元.逾期所以處罰他欠錢不還.欠錢不還罰3000.3.其餘中間有大大說每站都誤闖.照遠通的說法真的是每站都90元.他不會集中收50元.而是每站都是40+50=90.4.政府帶頭搶錢.我長眼睛以來第一次遇到欠40元.處罰要3000元的單位.還是政府機關..立法者真的要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雖然遠通電股份有限公司的催繳單有用紅字標出逾期處罰3000-6000元. 不過就是忘記啊...政府機關的欠款有必要處罰75-150倍嗎..又不是賴帳.才40而已..其實我有寫信到公路局長信箱.也寫給立法委員.我希望.小市民對於比較不合理的罰則.提出來給諸位大大參考..進而希望以後不會有類似罰則出現.人類的生存不就是求真善美嗎.又不是踩著別人的頭來圖私人之利..再次感謝各位好心的說明....桑Q
這樣看起來樓主這個事件應該是犯了兩個規則,一個是沒裝ETC卻誤闖ETC這一條罰600,然後ETC的補繳單40(過路費)+50(作業費)應繳金額=90又沒在期限內補繳,又多一張3000,其實樓主若有在期限內去繳誤闖ETC這一條罰600跟90=690就都沒事了,但後來又因為90這一條沒在期限內繳,所以後來又多一張3000的罰單,其實只要多注意一下,這張3000是可以免的,至於樓主覺得這張3000不符合比例原則那也是沒辦法,因為這跟高速公路上超速和切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一樣,大多駕駛都是不小心一下油門太重,或不小心忘了打方向燈換車道的罰則是一樣的。若依照樓主的邏輯,在高速公路切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要罰3000那豈不是更不符合比例原則?因為我只是一時左手忘了撥方向燈桿阿!!有需要罰這麼重嗎?所以樓主說的比例原則可能沒用,所以樓主還是認了吧。
joey888 wrote:不是會先簡訊通知嗎我...(恕刪) 正確~一般都會先通知~再去繳就可以了~如小弟這個月的5號有使用ETC~簡訊會告知27號之前去付就可以了~不過一定要去繳~而且千萬不要去7-11繳~一張要多加8元的手續費~不過~如果是為了OPEN 將~是可以建議去7-11啦~
彰化的延任 wrote:正確~一般都會先通知...(恕刪) TAPC的中區改裝王出現了!!學長好!!-----說真的當初為啥不乾脆ETC裝一裝花680買到滑行過收費站的快感, 滿爽的~像在下用量不大, 在退款期限前兩週也用滿百次退的680也轉存卡片, 可以說是爽免錢還在堅持不裝? 贏到啥?
艾澤拉斯浪人 wrote:TAPC的中區改裝王...(恕刪) 你好啊~我只是個胡亂改車的笨小孩~當年還一次弄了2台ETC~為了改裝車過收費站避免"鳥大哥"的關愛~我個人是支援ETC的~雖然外表不好看~反正我都是放在手套箱~要用時~隨便一丟就好了~反正扣不到~再去補繳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