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員警偷偷摸摸取締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PO文的用意不是生氣員警取締交通違規,因為交通警察的工作本來就是舒導交通,維持車流順暢

  生氣的是同一地點的交通違規,員警卻挑簡單容易的做,就是”柿子挑軟的吃”。若是要照顧弱勢的計程車一族,那機車一族的權益在哪裡?若有錢我也選擇開車,不要騎機車!

  這裡再提供一些員警的拍照取締手法,員警在拍照的同時,是不會將週遭的路況、景物一併入鏡的,相機的畫面就只拍像圖1這樣。
圖1

  附上這張照片(圖2),相信機車族會氣死了(員警臂章編號:4174)!橋下一整排汽車、計程車紅線違停佔用車道不取締(圖3),警察就只站在橋上猛拍不知道的機車騎士。
圖2

圖3

當時詢問這名員警:怎麼放著橋下的車輛違停不管?
他說:拍照前有先驅趕停在紅線上的汽車。
後來我再詢問:那現在違停在紅線的汽車怎麼沒取締?
他僅說:人力不足。
之後就不作回應,在我詢問的過程中,他馬上拿出一隻筆型的錄音機錄音,後來他也像女警一樣,騎機車跑掉了。

  附近的車流量(和平東路二段2號到42號)在下班的時候是如圖4、圖5,加完油的車輛要切入車道,一整排的汽車停在紅線上,甚至在公車停車格上,公車切不進去,只好又往內停放…
圖4

圖5

  若拍到機車違規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同一地點又有汽車違停在紅線上,那去申訴一定會過的。取締被撤銷,那員警會被記點,所以員警拍到的畫面都是像圖6這樣,若你不看罰單,你光從取締照片中是看不出違規地點的,警察只拍違規的機車與「禁行機車」的標誌,其他車道的路況是不會出現的,這麼一來就能大大減少被民眾炮轟的機會!相信很多機車騎士收到的照片應該都是如此!
圖6
第一次看到女警在那座天橋拍照,是2009年5~6月的事了。

通常是兩個警察在拍,一個在拍西邊,一個在拍東邊。


有時候覺得他們寧願在那裡拍照,也不願下來指揮交通,實在是很怪。

下午四點以後,那個路口的車流量已經開始變大了。

如果有警察在下面指揮,還有機車要行駛內車道,再來拍照也不遲。


可惜,常看到的是,一堆右轉車、公車、計程車卡在外車道。

機車怎麼辦?

chiyo86 wrote:
禁行機車這問題
反反覆覆很多次了
但是目前為止
有解嗎?
在我看來是沒有~~~
照例!!
機車騎上去~代賽就被拍到,或者被車撞到
但是
往往只追究結果
不探討成因
20年前的交通~
汽機車數量還沒這麼多
公車停靠站,準又快
路邊臨時停車,也找不到半個違規
以前的交通~警察超有魄力的在管理
反觀20年後
道路拓寬了
但是有用嗎?
以中和景平路來說
寬敞的四線車道
4 3 2 1 排列得話
1.最外面 抱歉 臨停一排 (其實也不算臨停~~X! 因為 他X的根本沒駕駛阿)
2.結果公車每次都沒法停公車停靠站,直接發大絕~原地停車上下車。
或者沒卡到1號路邊的車主~直接卡2號線道停車,人就不見
3.原本有禁行機車的字樣,但是已經抹掉了,這條為主要線道
4.禁行機車,也是專門負責塞車,因為隨時路口都有左轉車在等
結果呢~~~大家想一下
這樣的交通
原本1 . 2 車道可以給機車騎士順順通過的
如今要被卡位到 2.3車道
遇到2車道有公車突然停下來
一堆車往左邊衝~
我就不信不會跑到4車道去
然後~4車道前方又有人要左轉車輛
結果
最後所有車輛都卡在3車道
濫交通
...(恕刪)


以前哪來的交通好啊=.=
沒好過吧,以前道路沒拓寬之前雙道道根單就是單行道。
就因為機車要兩段式左轉所以第4線道給了叫機車去那邊塞嗎?那大部份是給汽車轉的都寫了你還要靠過去也沒辦法啊。
"原本1 . 2 車道可以給機車騎士順順通過的"
從幾十年前開始被我父母親載著到處跑的時候我就不覺的1.2線道是給騎士順順騎的當時還不用戴帽帽哦!
小黃搶生意,公車要停靠,當時的機車整個是煙霧彈的投射2t車一堆。
"以前的交通~警察超有魄力的在管理"
現在警察有魄力馬上就被投訴說警察濫用公權力啊~~~~亂開單要去申訴,嚇都嚇死了還怎麼有魄力
現在這樣是環境造成的結果。既然管理無效只好限制。

有騎過這和平東路的就知道這個路口設計根本就是有瑕疵
一段往二段方向時
若在一段是停在機車停等區較靠內側車道的位子
若直接直行,恭喜您...您進入禁行機車的車道了

這根本是利用道路設計問題在抓違規~而且路旁一堆紅線停車的~
只會叫人家不要違規就好
但看看路旁的違規車輛
為什麼不叫他們不要違規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lxpsmis wrote:
圖3


覺得圖三已經可以很清楚看到你是否有空間可以行使非禁行機車道
這樣的取締照片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但每個員警拍照技巧應該有差異
所以有問題的取締就應該申訴,應該爭取得到
因為旁邊既然沒拍到,那就任你說了,更好發揮

其實以平時在北市騎車的速度70~100表速
要我騎在非禁行機車道上真的有點難為我了
所以幾乎全程70%是騎在禁行機車道上甚至最內側
為了躲菸害,停止時也一定會越線到最前面一台

遇有天橋會乖一點,接下來會繼續"偷偷"騎在進行機車道上
目前已經有超過15年沒收到任何機車罰單了
看來台北市的警察還蠻偷懶的,不像大家說的神出鬼沒
lxpsmis wrote:
日期:2010年3月...(恕刪)
何必這麼生氣呢?人家也是混口飯吃....只要自己不違規,何必怕躲在角落的員警.若是有人對於路旁臨停的違規車輛有異議,您也可以上交大網站,將照片轉寄去交大檢舉,連郵資都省了!!
我環島之後過兩個禮拜收到紅單 也是台北和平東路二段

照片幾乎跟上面大大提供的圖3一模一樣

第二次環島再經過台北國時...

認命冒著被後面追撞的風險猛煞車(前有公車)

最後我這個鄉巴佬的結論 遠離台北=遠離罰單

max0129 wrote:
覺得圖三已經可以很清...(恕刪)

3道變2道=>沒有問題
2道變1道=>沒有問題
1道變半道=>沒有問題
反正機車都過的去
管它的~~~
是這樣嗎?


按比例原則3變2
減少33.33%的使用率

加上警察大多只願意抓禁行機車,不願抓臨停小黃
誠如你說,單子沒有問題
但是
機車族誰會爽?

又不是上來抱怨的人都愛行禁行機車
我本身幾乎沒收過罰單
但面對這種情況,我寧願抱怨一下!
畢竟小黃不臨停,對違不違規的機車族,都有幫助
開車真好

不用擔心外面風風雨雨
不用吃外面的廢氣,包括自己的
亂停還沒關係,小摩拖車鐵包肉嘛,撞不了我啦!
正妹(?)女警還會自動忽略我的亂停
去拍那些倒楣鬼機車

就算我違停了
還有一堆中華民國歧視機車政策的宅男奴隸幫我說話
還說的振振有詞呢

嗯,開車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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