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看西看 wrote:台灣警察不意外~缺業...(恕刪) 阿KEN! wrote:我覺得不是警察想...(恕刪) 真不曉得你們的眼睛長在那裏,這張單有那一個地方顯示是警察機察開出來的,無言!看清楚再回文吧!
你這張照片被罰錢 真的太離譜了一定要去申訴 要是不行就太ooxx啦我上禮拜也被開了一張違規停車的單子一樣是小張的白色標示聯以前停那個地方 停三次都沒事就上禮拜出事 心情有點悶只能怪自己活該貪小便宜 噴了30倍的停車費光華商場平面停車場內..唉~
三角洲特種部隊 wrote:我不爭氣的自動往2樓...(恕刪) 其實我每天都在找其他二樓街景danke123 wrote:要注意Google map的圖片 比對過了,光看保養孔蓋的白線就知道!畢竟和樓主所說的地方差那麼一點點!街景不是你提供地址就可以完全命中你想要的目標!!前進一格後退一格都可能會看不到該處!
拍這種違規照就是要專吃"懶"的申訴的民眾之前我的車有停在路邊也是被這種路過的什麼挖歌稽查員拍照原因是"停車時,車身離邊牆超過30公分"罰款900元至於為什麼會離這麼遠,因為裡面有個木頭大棧板讓我不得不停外面一點點我拿著單子跟照片去找我家旁邊的派出所警察說:這個要先取締這個路霸才對。你這種情況可以申訴,而且應該會申訴成功。隔天那個放木頭棧板的人就被警察勸導了後來我就很乖的去申訴(還認真的拍了路霸+我停車的狀況)沒多久就接到台北市公文:申訴案件未過我再打電話去,就說如果你還要申訴的話,那就要請法官裁示相當花時間,我就是懶得再去搞這個,900元就被吃了!!這個國家就是這樣,完全不會對於民眾的不便做改善,只希望民眾接越多罰單越好。每年年底所提出的隔年"交通罰單預計收入"還會有正向的業績成長,真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