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PD SWAT wrote:
無論怎樣,那司機都有問題,如果借車,那職業駕駛登記證絕對跟車上的不同,這樣是不能開車的,建議對付這種惡質司機,告到底,寫信去監理單位檢舉。...(恕刪)
別浪費時間了,這是無法成案的,計程車登記證上面並沒有限定單一固定車輛,換人開的時候只要換上登記證就可以了
泛亞已經做出處置,拆機了
而且計程車業務是交通大隊管理,不是監理站,
而且泛亞只說不是他本人開的,也許是推卸責任,免得後續麻煩
個人車行的計程車,直系親屬如果有登記證也是可以共同營業的
如果是靠行出租車輛,只要車行調度,誰開都可以,出租計程車並沒有限定計程車駕駛人開固定的車子
所以這只是泛亞跟當初去泛亞登記衛星業務那個司機的問題,
泛亞內部的規定有沒有說不能讓第二人(非當初申請登記司機)使用這個衛星,如果有,那泛亞已經做出處置了
如果沒有這條規定,那泛亞讓他拆機,應該是損壞公司形象的處置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