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執行汽車拖吊時應使用輔助輪(每一輛汽車拖吊車應備一副輔助輪),且均須於違規現場架設時拍照存證,並由執勤員警於保管單內簽名(不得以蓋章代替),但限於地形或特殊情形無法使用輔助輪者不在此限。輔助輪這東西好像在台北縣新店市看不到,應該說看到放在車上也不一定去使用,就算你在很平的馬路上也不用掛,拖一台車子最快10秒內就可以拖走(不誇張我數過秒數),還是現在法規規定都不用使用輔助輪就可以拖走了!
疑問~沒有警察的拖吊車到底是在拖車還是在偷車?那位"拖吊業者"自己心裡有數別跟我說你們沒有做黑的過照程序照標準,有問題你就拖吧只是~看多你們的"糗事"了上次還有拖到回拖吊場一半,沒固定好...行進間車子掉下來後面車都敢快閃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