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什麼多起汽車肇事逃逸

bis0815 wrote:
其實機車肇逃也不少吧...(恕刪)

有啦,還是有看過類似的新聞,不過跟汽車相比,比例上是很低的,
當然不是因為騎機車比較高尚所以比例低,而是機車發生撞擊後,
可能有80%自己也動不了,想跑也跑不掉。

汽車的話,如果不是嚴重到自己變罐頭,都是死道友不死貧道,
硬著頭皮裝傻繼續開下去,就跑得不見人影了...

總之,關鍵在於法律對於肇逃的罰則太輕,
所以才會有許多人想試試運氣,跑得掉算賺到,
反正萬一被抓到了,裝個傻就沒事了...

瞧,撞成這樣還一直開一直開一直開一直開一直開.....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剛才吃早餐看新聞又一起汽車肇逃

不過又怎能怎樣...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sendoffy wrote:
鐵包肉,撞下去痛的不是自己,也不會受傷,當然繞跑先啦!

然後還有機會先找有經驗的人或律師想辦法,
看看怎麼演或怎麼躲。
有喝醉就等酒醒。
或是想辦法把車脫手。然後脫產。

哪像機車,撞了自己會跌倒,想跑都沒得跑。
就算能跑,車牌也早就被記住了。
makenaide wrote:

日後官方公佈機車相關死傷數據時,可要先把這些因其他車種肇事的數字扣除喔,這樣才能還給機車一個公道,不然每次聽到機車是交通亂源這種論調,就覺得與事實不符。


在交通部官員的眼中.
舊宗路這個車禍, 明明就是汽車與機車相撞發生的車禍, 因為機車騎士死亡, 所以算是 A1 級車禍, 因為有機車, 所以機車車禍致死的死亡案例加一 , 這下子交通部的官員又可以大聲疾呼, 證明機車在馬路上是一種害人害己, 非常危險的交通工具, 建議全面禁止機車.
dannyc50 wrote:
在交通部官員的眼中.
舊宗路這個車禍, 明明就是汽車與機車相撞發生的車禍, 因為機車騎士死亡, 所以算是 A1 級車禍, 因為有機車, 所以機車車禍致死的死亡案例加一 , 這下子交通部的官員又可以大聲疾呼, 證明機車在馬路上是一種害人害己, 非常危險的交通工具, 建議全面禁止機車.

保證記在機車帳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孬種是不分國籍ˋ種族與膚色...

飆車的時候很屌, 卻又不敢面對自己闖禍的現實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Notavailable wrote:
南京東路/舊宗路那個同樣是15萬交保
台灣人命真不值錢


錯了! 達官貴人的命就很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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