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騎車請禮讓斑馬線的行人

設備組 wrote:
沒錯不管在哪裡都要讓...(恕刪)


行人通行區 與斑馬線 其實我覺得也沒什麼好分的 難道有誰會在路口不看交通號誌?

澳洲路中央沒有號誌的斑馬線 會多一個(兩隻腳)的號誌牌 這表示這條斑馬線 行人最大(台灣所欠缺的)

而路口行人通行區與台灣路口斑馬線一樣 都有交通號誌 所以個人認為並不會混淆

台灣也已開過幾個前例 路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導致車禍 路人也是會被判賠的

但是 這些幾乎都不關乎 禮讓行人的問題吧~?

因為就算行人遵守交通 就算號誌非常明確

台灣駕駛人還是一副 行人路邊等 我先走的觀念......

可以看看一堆交叉口 黃色禁停區(很多交叉線的那種) 台灣駕駛一樣停上去 就算前面塞車 也會把那區填滿

這樣舉動卻讓想往其他方向的車輛阻塞在那邊 一點道德觀 交通觀念都沒有。(我只知道在澳洲我大可對此種駕駛

比中指 問候她家人 他會馬上移開,但台灣可能會裝做沒聽到 不然就耍流氓 拿一些下等人用的武器出來跟你比大小支,或者請你吃些土豆)

台灣駕駛的素養 要如何提升 這才是政府應該優先考量的
其實台灣的紅綠燈,真的要把車流量和上課上班時間的設定考慮進去,

小弟每天上班都會經過新市火車站前,而這也是往南科上班的必經道路,

在這段時間內,從新市車站步行到遠東科大上課的學生人數相當多,

每次都會卡在這裡,如果這裡可以設個行人專用通行號誌,就算短短25秒左右

其他時間都給車輛通行, 相信車流量會大大提升

設備組 wrote:
又是一條從外國抄來
抄一半的法條

外國的路口....
只有畫出行人通行的區域
這時行人跟汽車都是遵守各自的號誌

斑馬線是畫在一條路的中間
而不是路口
只有在斑馬線,行人才最大
車輛一定要讓

國內卻是每個路口都畫斑馬線
然後在套用這條
根本就是帝王法條啊


其實在以前台灣也是有分的
路口那種叫枕木紋行人穿越道
行人依號誌指示相對路權

在一條路中間那種叫是用斜線叫做斑馬紋行人穿越道
通常配合雙黃閃燈 (現在考駕照還有沒有這一關?)
行人絕對路權

不過現在都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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