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之前的新聞說前車急煞 造成後車追撞不用賠就是對的喔你怎知前車時是不是故意 況且教練車如果說是學員駕駛 可能會緊張犯下的錯誤導致如果到了法官那邊 很有可能會這樣認為 不過現在法官在判案時在是讓人深不可測個人認為平常就要保持安全距離 插進來一台 就放一台距離依此類推十個小時之後 我還是在原地
想當年....十幾年前...去汽車駕訓班...要路考時...教練有對我們精神喊話....1.不要撞到別人....你要賠錢2.不用怕被別人撞...不會要你賠錢3.以後在路上看到教練車..有多遠給我閃多遠...都是些沒駕照的肉腳在開車...撞上算你衰...教練車本來就是給人練習用的....因此..有些怪怪的駕駛行為是可預期的..ex:要左轉打右邊的方向燈...或大腳油門再急煞或內線龜速....所以...真的閃遠點...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