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開車習慣,統計計畫

hjfrank wrote:
你覺得霧燈光線很刺眼...(恕刪)


車底盤低的時候,是的,我覺得很刺眼
換休旅車,覺得刺眼的機率有稍微降低

但跟我覺得刺不刺眼,有啥關係?

若是我覺得不刺眼,不合規定的事情就變成合情合理了??




可不可以回答看看
到底晴天開霧燈爽在哪?




明知違規卻找理由解釋一大堆自我感覺良好的理由
讓我想起被違規拖吊,卻不付罰款還大鬧拖吊場,那位婦人的嘴臉
是的,你們是同一種人
lindijiun wrote:
前霧燈是還好,
後霧燈就真的亮到一個不行了,
會刺眼。...(恕刪)


比起前霧燈,我更討厭後霧燈
前霧燈還有得躲,後霧燈整個沒轍

但是,為何自身受到的影響比較小,錯的事情就可以合理化?


假如我說,
機車的顏射管是還好,因為我開車,噴不到我

但這樣顏射管,就變成對的事情嗎?
HADES LEE wrote:
習慣不同,就可以不管...(恕刪)


霧燈不影響他人吧,霧燈主要是照地,又不是照遠。車主讓路況更亮一點有什麼差呢?
而且美國大部分的車都沒有加裝霧燈的,有霧燈的車通常是高級車,所以你這樣去統計也不太準~~~
HADES LEE wrote:
車底盤低的時候,是的... 可不可以回答看看
到底晴天開霧燈爽在哪?(恕刪)


你會覺得霧燈刺眼,那表示那車主裝錯,基本上霧燈是指向地上,你是不會覺得刺眼。比大燈還要弱,要怎麼刺你的眼,你是貼著看他的霧燈嘛??
晴天開霧燈可以增加車子能見度,屬於防禦駕駛之一。這樣你懂了嘛?
HADES LEE wrote:
.....
明知違規卻找理由解釋一大堆自我感覺良好的理由
讓我想起被違規拖吊,卻不付罰款還大鬧拖吊場,那位婦人的嘴臉
是的,你們是同一種人

你講話很衝喔,
我只是問你對別人開啟霧燈的感覺,
就如此而已...沒有惡意,
你有看到我在反駁你的觀點嗎?
這種話題怎麼一直在出現
罵完之後事情就會改善嗎?
越來越多人會把行車紀錄器拍到的東西放上來討論
違規情節重大是其次
有的連那種每天在路上遇到的一點小事都要放上來討論
然後討論個3~4頁之後就下沉
隔天又有新的東西出現了
這樣日覆一日有意義嗎
乾脆去開一個mobile02專門討論這種東西好了
HADES LEE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條文---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你是不知道還是視而不見?
會不會影響別人你說的算?


改正自己的錯誤行為,就是台灣變好的方法
我愛台灣,才希望他變得更好


到這邊為止,個人還沒把每一層樓看完,但首先先讚同這位網兄的最後一段話~~

說的太好了,改變自己的用路習慣,才是為了大環境好!!

霧燈的投射角、更亮的亮度(或說是更好的穿透力),原本在市區就會造成對向來車的困擾.........

特別是一堆改大型霧燈的土炮...........有時真的想把霧燈改HID"亂射",專門用來招待這些白目

市區開車要不是晚上不開燈,要不就是開了燈就遠燈,視野通明的路況下開霧燈........天兵真的很多!!

================================================================

把整層樓看到,好像好幾位講的火氣都來了..........好!讓我們平心靜氣..........(這句話好熟)

個人覺得,只要知道是"對"的事,去做就對了,何須強自爭辯..........

就我自己而言,在初拿到駕照時,開高速也都是速限上限行駛"超車道",既然有人教了,內車道是超車用,專給

超車或急用,之後就是乖乖的開中線,超車時才往內車道走,走完再回中線,不造成他人不便、不適就是基本原

則,用同理心很簡單就能體會.........
HADES LEE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對於「...(恕刪)


沒仔細統計 但覺得台中市比率沒那麼高 幾乎天天到sogo那邊

如果是原廠霧燈亮度是還ok 是有些改的超亮的 就......
hjfrank wrote:
你講話很衝喔,我只是...(恕刪)


我為我講話不禮貌道歉
希望您不要介意

但有位大大說:晴天開霧燈可以增加車子能見度,屬於防禦駕駛之一。這樣你懂了嘛?
在這份資料的第四十一頁,有清楚說明,下載來讀一讀吧
http://www.artc.org.tw/chinese/06_news/down.aspx?file_name=tw_media_files_309592923.pdf
我想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你絕對是錯的

防禦性駕駛......哀....不知道該笑還是該難過....
晴天開霧燈不會影響別人...哀...我覺得我在捷運上拉屎也不會影響別人喔

各位大大可以不用為這個討論串或想法再浪費時間了
開不開霧燈,你爽就好
反正也改變不了什麼
對的事情,自己堅持就好
你一言我回一句的.有什麼好討論.根本是一言堂.
百分之46% 民選總統就產生了.還需要證明?
還義憤填膺.咄咄不止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