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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5389306
eureka wrote:
昨晚(週五)搭同事的車回桃園。
在經過圓山18標高架橋(只有兩線道)的時候,有一輛搬家公司的貨車,卡在內車道用時速70km的速度在逛大街。
閃他大燈也不讓車道。結果同事火了。就把車改行到右邊的一般車道,跟那台烏龜一路並行。
就這樣兩輛車一路卡。後面的車一路叭那烏龜、閃那烏龜大燈。
看了好爽。
倒是有一輛Lexus 的白目傢伙,就跑到右邊的車道叭我同事、閃我同事。
我心理想著。這Lexus 的駕駛人是白癡嗎?右邊車道開時速70公里沒問題。你叭什麼喇叭?閃什麼大燈?
如果不爽,你應該換到內車道去叭、閃那台烏龜貨車。是那台缺德的烏龜駕駛人造成大家一路堵
一直到過了三重,有三線道了,我同事才不繼續餓整那烏龜。
烏龜駕駛人啊~~看來,不是沒方法整你們,只是要不要而已。
=========== 回覆各位砲友 ====================================
看來, 大家都覺得是我同事的不對, 卻沒有人覺得是那個烏龜駕駛的問題
但是, 我到是蠻挺我同事的. 我認為我同事沒錯
你們說我同事「故意」並行? 我不認同,我同事並沒有錯. 不是我同事想並排駕駛,因為他當時也只想開70公里的速度.不行嗎?
我同事只是開在右邊車道。他開時速 70km 有錯嗎?有問題嗎?
只能說,剛好烏龜駕駛在內車車道以龜速70km時速進行, 所以變成我們兩車並行. 造成後車全堵。
要怪的應該是內車道的烏龜駕駛人。怎能說我同事的錯呢?看來砲我同事的人搞不清對錯是非。
有網友說,應該該到內車道烏龜車前面堵他。這樣一來,就真的變成是我同事的錯了。
烏龜駕駛人到底有沒有感受到壓力?我不清楚。但是到了三線道之後,我看到烏龜車終於加速到100公里時速超過我同事的車, 然後切換回中間車道. 可見, 烏龜還是有感到壓力的
幫你護貝起來
只想開70可以呀
開多少隨便你,不要低於最低速限就好
問題是可以選擇並不並行吧?
搞不清楚是非對錯....呵
P.S : "砲友"兩個字聽起來讓人不太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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