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2pg wrote:我同意還權於民但是請你們先把自己定位好是要比照汽車管理還是比照機車管理應該不是取兩邊的爽逃兩者的限對吧...(恕刪) 汽車很棒, 一律以汽車管理!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台北市政府警察交通大隊說因為比照汽車, 所以如同您講的依汽車管理沒錯!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說因為規則明定屬於機器腳踏車, 所以陽明山交管時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不用管制!交通部說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路段除非交通部規定外一律比照小型汽車!交通部所屬的監理單位說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必須依照汽車驗車!環保署說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因屬於機器腳踏車, 所以必須去一般機車行驗排氣!高鐵警察局之前說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屬於機器腳踏車, 所以無法騎上2樓接送民眾!桃園機場說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屬於機器腳踏車, 所以無法進入機場接送旅客!您有本事去上述單位告訴他們嗎? 到底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是機器腳踏車還是四輪以上汽車?
bv2pg wrote:我同意還權於民但是請...(恕刪) 你覺得重機是汽車還是機車?汽車寬1.6公尺,長4公尺重機有這種長寬嗎?沒有吧?那你覺得應該比照汽車還是機車?是要像汽車一樣塞在路上一起幸福?還是走旁邊離開來紓解車流,至少不會占用一輛汽車的空間讓馬路更塞?講白一點,交通規則99-1條修正案跟道路交通處罰條例92條修正案上面都有明確記載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小型汽車跟自小客車絕對不一樣這一點可以在慢車道及仰德大道管制車輛進入相關規定可略見一二法令也沒有明確禁止重機禁止鑽車縫只有一條全民適用的禁止在單車道並行與同道超車的模糊規定
bv2pg wrote:請你們先把自己定位好是要比照汽車管理還是比照機車管理 拍謝 , 現在爭法規要求的 , 就偏偏兩樣都不是 , 是類似機車的汽車bv2pg wrote:應該不是取兩邊的爽 笑話.....當然是這樣 , 不然你看汽車也是鑽來鑽去 , 也學機車走路肩 , 也學機車的隨意亂停汽車是不是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