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己是機車? 有請紅眼症患者來砲一下


黑豬B5 wrote:
要砲要快 要檢舉請自...(恕刪)


你這些都是在萬華拍的耶
說真的
會這樣開的就是會這樣開
只要有檢舉
驚查證屬實
就會開單喔
bis0815 wrote:
目前對於開入機車暫停區的汽車
最多最多只會勸導
而不會開罰
有罰則在那邊,但某前警政署長就裁示以勸導代替開罰
我印象很深,因為當天正好在台北市警察局(台北市最大的那間)洽公
看到電視正在報...汽車駛入機車暫停區不罰了(我想說乾脆塗銷算了,浪費那些油漆..)

不開罰等於沒違規
所以貼再多都是沒用的..

(恕刪)

tesoltwn wrote:
汽車違規沒有人會砲啦。。。看太多了。

你想要蓋大樓的話,拍一些大型重機違規的,保證蓋的快又高。


沒錯~~ 長期觀察,重機版很多都自我感覺良好。
看我那篇墾丁重機廢鐵記

沒個一小時~13樓了
vonyi wrote:
沒錯~~ 長期觀察,...(恕刪)

你那篇也先看看有多少是酸文蓋出來的
重機問題會蓋大樓我也不覺得是自我感覺良好的問題
是長期以偏概全又喜歡拿違規討論其它不相干問題的結果(最近我覺得有好一點)
四輪會嗎?
只會分更細到超跑或廠牌吧
但再怎麼罵我開車也沒差
我也懶的蓋下去
在台灣的道路上,無論是開汽車或是騎機車的駕駛人,都嘛是著樣我行我素,一切都嘛要政府出面開罰,
駕駛人才會去守法,這就是台灣主流文化,也可說是不居小節,一但有人開罰或制止,馬上豪邁奔放開駡,
為什麼老一輩會懷念日據時代的台灣呢?很簡單抓到違法,馬上是嚴刑峻罰侍候,還有人敢嗎?
對岸大陸,砂可車後車牌及剎車及方向燈,擦拭的乾淨光亮,為啥?交通公安抓到罰款金額,是開一個月
砂石車的工作收入,也不夠支付罰款,你看會不會乖乖守法.
反觀咱們台灣,有那麼優秀的民代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公僕,大家都是唱白臉,又有誰敢唱黑臉呢?
所以一切亂七八糟是咱們台灣引以自豪的特有文化.有別過去專制年代的呆板無趣.

chiwan1688 wrote:
既然違規就自己寄去警察單位舉發,放在這裡做甚麼?
老話一句~~
本文只有「行車紀錄器大頭症」,獻給喜歡秀一些無厘頭的01網友們恕刪)


+1,拍到違規直接檢舉就是了,又是一個「行車紀錄器大頭症」自以為正義的無厘頭的01網友.
黑豬B5 wrote:
要砲要快 要檢舉請自...(恕刪)

tzongyao wrote:
其實比起把車子停入機車待轉區的..我更度爛那些紅線停車的...
...(恕刪)

汽車停紅線的違規檢舉照片很難拍
要有一張照片顯示駕駛座沒人
現在大家的前檔玻璃窗不是貼黑的就是有點反光
根本就看不到裡面
更不用說拍照檢舉了

樓主拍那種
超過停止線跟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的
比較好拍
開車上路
半小時應該可以看到一百台

這種違規
就像樓上網友講的
你拍到電池沒電
拍都拍不完

樓主拍的區域在台北市西區
在艋舺大道環南市場附近
那邊的車還算不多的
上下班時間的中永和
那才叫恐怖


bis0815 wrote:
目前對於開入機車暫停區的汽車
最多最多只會勸導
而不會開罰
有罰則在那邊,但某前警政署長就裁示以勸導代替開罰
我印象很深,因為當天正好在台北市警察局(台北市最大的那間)洽公
看到電視正在報...汽車駛入機車暫停區不罰了(我想說乾脆塗銷算了,浪費那些油漆..)

不開罰等於沒違規
所以貼再多都是沒用的..

...(恕刪)

應該會罰
只要查證屬實
又有時間日期跟紅燈的照片

第 60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
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
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
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
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第三項


900~1800
跟紅線違停一樣痛


這種情況在高雄也是每天上演,不是車的問題,是大部份的人對遵守關念比較少,機車都直接騎到待轉區,汽車就停在機車停止區,機車道一堆停止不動的大小車,汽車道一堆亂跑的機車,路上面還寫"禁行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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