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快 才20天就來了 失敗
robert1031 wrote:
原來如此,執行公務可...(恕刪)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本來看你PO文還可以當作你不了解
等到這句回文更可以發現,小朋友硬凹??還是...愚知呢??

法條麻煩去翻一翻,難怪很多人說台灣多數民眾對法律一知半解
還是不開心,你還有幾條路可以走
釋憲,看這條法律違不違憲,不過基於帝王條款之下,執行公務有很多種,釋憲厚應該還是維持原案
當立委,去修改法律,不過要看有沒有人願意配合你
去向他的上級申訴,不過看你這樣,程序階段應該就被駁回了
去當警察,不過你當上的話,記得!!以後執行公務要停好車再去執行,抓犯人也一樣喔!消防隊的話去救災時也是要,沒停好車你就看著辦吧!!等看你被批的時候,心情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