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ongyao wrote:
樓主的前一段也沒啥問...(恕刪)
誰護航誰阿,眼睛有問題嗎?

警廣:讓一讓~世界更美好~
吳小胖1229 wrote:
副本收受者:國道公路警察局
傳送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14日
主旨:復台端「檢舉違規………」電子郵件
發文字號:公警一交字第1000171834號
一、 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100年6月23日局收字第1000073613號影轉台端100年6月22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台端檢舉2002-RH號車違規行駛路肩1案,本隊已依法製單舉發。
三、 台端關心路政檢舉違規,特致謝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敬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