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ongyao wrote:
樓主的前一段也沒啥問...(恕刪)



誰護航誰阿,眼睛有問題嗎?


警廣:讓一讓~世界更美好~

吳小胖1229 wrote:
副本收受者:國道公路警察局
傳送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14日
主旨:復台端「檢舉違規………」電子郵件
發文字號:公警一交字第1000171834號

一、 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100年6月23日局收字第1000073613號影轉台端100年6月22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台端檢舉2002-RH號車違規行駛路肩1案,本隊已依法製單舉發。
三、 台端關心路政檢舉違規,特致謝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敬啟



一、用e-mail檢舉到國道公路警察局,就得到e-mail的回函。

二、通過郵局寄光碟過去,就會得到紙本回函。

個人我偏好第二點,當他收到罰單的同時,我接到特致謝忱的回函。

感覺真是…… ∝
硬切不成~~挾怨報復...

一定要檢舉!!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文斌 wrote:
轉檔成 WMA 格式
...(恕刪)


感謝~ 我會記下來的,不過就以退信的訊息來看,他們檔案大小限制是在 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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