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4926 wrote:undefined這...(恕刪) 雖然是私人土地,但是他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這跟騎樓是一樣的個人認為就算他路口開錯,但是違規事實明確一樣照章裁罰但是開單的警察被處分卻是免不了
收到罰單 如要申請異議受理單位是 監理站監理站會行文原開單單位 開單單位的員警通常員警一定不會承認開單錯誤 會找一大堆理由除非 非常明確的錯誤 員警才會承認(例如 國道二號 紅斑馬攔錯小鴨事件)再不服 就上交通法庭 這時就讓法官來裁決不過 逆向 我印象中就900元(有錯請指正)搞這麼累 值得嗎?
IP4926 wrote:那 上下 張照片是用PRINT印出 沒有裁剪問題大溪分局 11/4 收到申訴 11/16 完成公文回覆 11/18收到 你不認為有問題 ? 1.一樣...位置絕對不可能百分之百一樣...你是雞蛋挑骨頭~2.時間上沒有問題...公務人員的效率很差...3.你還沒有回覆..你到底怎麼進到那個私人空地的...看你的方向根本就是逆向行駛才能進去的..4.在01版上面,被砲得最嚴重的..是那種明明違規卻還來取暖的..還有~~看我的簽名檔...
IP4926 wrote:那 上下 張照片是用PRINT印出 沒有裁剪問題大溪分局 11/4 收到申訴 11/16 完成公文回覆 11/18收到 你不認為有問題 ? 還有..那張逆向行駛的照片..到底是不是你????